丁艰和丁忧-丁忧是什么意思啊
丁艰和丁忧,丁忧是什么意思啊?
“丁忧”指遭逢父母的丧事,也称“丁艰”。后多专指官员居丧。古代,父母死后,子女按礼须持丧三年,其间不得行婚嫁之事,不预吉庆之典,任官者必须离职,称“丁忧”。丁忧,读音:【dīng yōu】相关出处:始为谢玄参军,为玄所遇,丁忧去职。――《晋书・袁悦之传》袁悦刚开始为谢玄的参军(军职、相当于副将),被谢玄所器重,因为自己的亲人去世回家守孝而离开自己的职位。“丁忧”虽字义上是指“父母的丧事”,但是由于古代的文化传统,形成了“丁忧守制”。清代,官吏遭父母之丧时,於家服丧三年。吏期为二十七个月。织田万《清国行政法泛论・官吏分限・守制》:「官吏若遇有父母之丧,无论去职与不去职,均不敢执务,必在家服其丧,谓之丁忧守制,其期以二十七个月为定例。」另外与“丁忧守制”相对立的就是“夺情起复”,又称夺情。夺情是中国古代丁忧制度的延伸,意思是为国家夺去了孝亲之情,可不必去职,以素服办公,不参加吉礼。比较有名的“夺情”事件是明朝首辅张居正的父亲死后,本该丁忧去职的他夺情起复。
丁母忧?
丁忧 :遭逢父母的丧事,也称“丁艰”;丁母优:遭遇母亲丧事,即“丁内忧”;丁内艰:遭遇母丧或承重孙遭遇祖母丧;丁外艰:遭父丧或承重孙遭遇祖父丧;丁父忧:遭逢父亲丧事;丁外艰:遭父丧或承重孙遭遇祖父丧。
中国古代的夺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要解释“夺情”是什么,首先得解释好“丁忧”是怎么回事。
古代封建丧制有规定,如果遭遇父母的丧事,在三年内(准确的说是27个月)官员要去职守制,即离开官位回家守丧守孝;读书人也不能参加科举考试,而且要停止婚嫁宴会,这就叫“丁忧”。也就是说自己遭受了哀痛之事,也叫“丁艰”。
甚至于,在丁忧期间要吃、住、睡在父母坟前,不喝酒、不洗澡、不剃头、不更衣,并停止一切娱乐活动。可是,如果匿而不报,一经查出,该官员将受到惩处,也会受到广泛的 *** 抨击。
那么国家 *** 也不可以强招丁忧的人为官;因特殊原因需要,国家可能强招丁忧的人为官,叫做"夺情"。
国家夺去了孝亲之情,可不必去职,以素服办公,不参加吉礼。应该说,历史上夺情之事很少见,但常常发生在战场将士身上。因为, *** 是至关重要的,前线将士的战事不应受到影响,因此丁忧制度不应用在战场上面,古人称之"墨绖从戎",又称"金革之事不避"。“百善孝为先, 金革之事不避,舍孝尽忠”。
所谓的“夺”,就是强行改变的意思。比如李密的《陈情表》中有“行年四岁,舅夺母志”,就是此意。但是,丁忧之后的夺情,除了是战场将士外,还有的是出于政治原因,朝廷命令或者当权者自己安排等等来“不允丁忧”,继续为政事服务。
从题干的插图来看,应该是说的明朝大学士张居正的“奉旨夺情”之事,并且还由此引起了朝廷内部不少“维持正义”之士进行反对;结果反对者一概受到皇帝的打击,对有的还动用了廷杖之刑。
另外,明朝晚期兵部尚书杨嗣昌亦曾接受夺情起复;而到了清朝,曾国藩父曾麟书卒,当时兵部右侍郎衔曾国藩正在襄办湘军,他原本为国事应该夺情,但是他坚决守制竟离营回湘。为此,曾国藩还受到了左宗棠的强烈批评,说“顺乎天理之正,即乎人心之安,则世俗所谓'夺情'者,乃圣贤所谓'遵礼',又何拟议之有?”
总之,夺情是为了国事或政事,而不接受夺情坚持丁忧又是在坚守古制合乎“礼仪”,都是可以理解的。
东晋是否有丁忧?
东晋有丁忧,在《晋书·袁悦之传》中就有明确记载,遭逢父母的丧事,也称“丁艰” 始为谢玄参军,为玄所遇,丁忧去职。
根据儒家传统的孝道观念,朝廷官员在位期间,如若父母去世,则无论此人任何官何职,从得知丧事的那一天起,必须辞官回到祖籍,为父母守制二十七个月,这叫丁忧。
守孝的特定称谓有哪些?
文言文中守孝的特定称谓有斩衰、丁忧,也叫“居丧”、“丁艰”,又叫“守孝”,古礼中是对父母孝心的 *** 体现,也是对儿女是否孝顺的考验,需守孝三年。
丁忧期限三年,期间要吃、住、睡在父母坟前,不喝酒、不洗澡、不剃头、不更衣,并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长房长子在守孝三年期间,对守孝者有以下要求:
1、 不得任官;
2、 不得应考;
3、 不得嫁娶,要在家守孝三年,闭门读书,谢绝世务;
4、 居官者一律解除职务,在家守孝二十七个月(不计闰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