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横死葬礼的忌讳是什么-秦始皇临终前发生了哪些怪事
参加横死葬礼的忌讳是什么,秦始皇临终前发生了哪些怪事?
公元前211年,也就是秦始皇三十六年,始皇帝嬴政去世的前一年,出现了三件怪异事件。虽然说古代人信奉鬼神,经常会出现怪异事件,但是一年集中出现,也是极为诡异的。
这三个怪异事件分别是:“荧惑守心”、“陨石诅咒”和“玉石谶语”。这三个事件,与后世出现的怪异事件大多以报祥瑞不同,都在预示着统一十年的大秦天下,即将发生祸乱。
*** 件怪事:荧惑守心“荧惑”即是火星,火星在古代被认为是战争、死亡的代表。“心宿”在古代象征着天下之中,代表着皇室,心宿一代表太子,心宿二代表帝王。
“荧惑守心”的是代表“荧惑”的火星,移动到了“心宿”内,停留“帝星”心宿二的附近,与土星连城一线的神奇天象。
这种天象其实比较常见,基本上每隔三十年出现一次,但是这种天象出现总能带来一些灾难,不是应在皇帝身上,就是应在了大臣,或者百姓的身上。
宋景公的时候,出现了一次“荧惑守心”,景公十分担忧。司星子建议把灾祸转嫁给大臣、百姓,宋景公没有同意,以自己的仁德感化了上天。
汉成帝时期,也出现了“荧惑守心”,成帝以此问罪丞相,丞相被逼 *** ,但汉成帝也于第二年暴毙。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魏文帝曹丕身上,出现“荧惑守心”后,不久曹丕去世。
由此可见“荧惑守心”对皇帝来说都是个劫难啊!据说面对这样的天象预警,始皇帝也在想办法化解,就有人建议他巡游天下,帝星不在中宫,就能躲避天降的灾害,这也是嬴政最后一次巡游天下的原因。
第二件怪事:陨石诅咒“荧惑守心”出现不久,秦帝国紧接着又出现了一件怪事:
有坠星下东郡,至地为石,“始皇帝死而地分”。始皇闻之,遣御史逐问,莫服,尽取石旁居人诛之,因燔销其石。
从《史记》中的这条记载来看,这件事充满了阴谋色彩,司马迁也认为是人为事件,所以说是“黔首或刻其石曰”,是人为刻上去的。
至于后面的,“尽取石旁居人诛之”,这个记载就很不理解了,司马迁都知道是人为的,秦始皇派出的调查人员肯定更加断定这一情况了。
那么稍微动点脑子,都不会把责任归到居住在周围的百姓头上吧!秦始皇作为完成大一统的雄主,这点政治头脑都没有吗?
尽诛周围的百姓,就是为了泄愤吗?这也完全不符合秦始皇的风格,他平时都明令禁止,下次触犯了才会 *** 。
就像在咸阳总有歌谣流传:“阿房、阿房,亡始皇。”那咸阳有多少人得死呢!所以这段说法,个人认为杜撰的成分大,目的就在于塑造秦始皇的“暴君”形象。
最后是“因燔销其石”,可以看出是烧毁了这颗陨石,但是我们知道,陨石是经过与大气层的高温摩擦,坠落在地上。
一般陨石的成分和质地都比较稀少和奇特,用普通的火烧很难将其销毁。当然不排除古代人民有智慧将其处理掉,但是从整个事件的前后来看,太史公可能就把陨石当成了一块普通石头。
第三件怪事:“玉石谶语”这一事件充满了浓浓的导演色彩,其实是两个串联在一起的事件。秦始皇二十八年,嬴政乘龙舟游览洞庭湖,风浪骤起,龙舟都快被刮翻了。
秦始皇匆忙将传国玉玺丢入湖中,祈求神明 *** 风浪,这一扔果然有效,风浪停住了,秦始皇得以顺利游览洞庭湖,从此传国玉玺遗失。
八年后的秦始皇三十六年,始皇帝巡游天下返回咸阳途中,在华阴平舒道,遇到一个老者,挡住了秦始皇巡游的车队。
使者上前询问,老者交出一块玉石,并说到:“今年祖龙死”。使者吓了一跳,待回过神来仔细询问时,老者已不知所踪。
使者将玉石交给秦始皇,皇帝也吓了一跳,猛然发现,这块玉石正是自己扔进洞庭湖的那块传国玉玺。
这三个事件是天意,还是人为,这些传言的目的是什么呢?其实很明显,“荧惑守心”和“陨石事件”,可能都是当时的天象显示。但是后面发生的事情,却透露出浓浓的人为阴谋。
陨石事件中出现的“始皇帝死而地分”,这代表的是儒家士族的利益,秦始皇刚刚统一时,淳于越就提出分封天下,被李斯等人驳斥,秦始皇也没有同意。
而这次陨石事件,其实也未必就是诅咒秦朝灭亡,可能就是想借天意,胁迫皇帝进行分封。可能也有借“荧惑守心”事件,迫使始皇帝让步的意思。
但是秦始皇这种 *** ,根本不为所动,依然坚定不移地推进自己的大一统功业。秦国实践多年法家治国理念,让秦始皇坚定地推进大一统理论。
而且这几个事件的记载也未必就是秦始皇在世时出现的,像这种喜欢借助诡异事件,给自己的言行附加天意。更像是汉朝以后的手段,是董仲舒“天人感应”思想的手段。
所以,秦末 *** 时,各路诸侯就喜欢杜撰或者自编自导一出灵异事件,为自己赋予神话色彩。那么他们在给已经过世的秦始皇,安排一些这样的桥段,恐怕也不足为奇了吧!
这些事件,都在向世人传递一个信息,就是秦朝要完蛋了,这是天意,是老天爷要让秦朝灭亡。不是我们要反对它,我们只不过是顺应天意罢了。
其实这些事件被记录在《史记》中,恐怕太史公也没安好心,司马迁也是儒家“天人感应”思想的热衷者。他记录这些诅咒秦始皇的事件,可能也想警告汉武帝,看看你政哥的下场,你也好自为之吧!
古代立碑怎么立?
中国人自古以来都是非常重视丧葬大事的,死亡是每个人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这代表着一个生命个体的终结,一个人永久离开人世。古时候有很多关于丧葬的规矩,有不少至今都在传承,当然随着历史的发展,有不少规矩已经逐渐地被人们弃用,众所周知,墓地都是要立墓碑的,在古时候关于立墓碑也是一定规矩的,并不是所有人的墓都可以立碑。
何为墓碑?简单的解释就是,立在坟墓的前面或者后面,上面刻着死者的姓名、经历事迹等文字的碑,这是人类对死者所做的一种纪念性载体,一般都是石质材料制成的。
坟墓中的逝者,一代两代还能记清,三代以后便记不清他的身份了,尤其是经过迁徙、战乱之后,为了解决这种现象,人们便想了这个办法。
一开会死,人们就在墓前插木桩竹竿,在上面刻死者的大概信息,可是这个却容易损坏,于是乎富贵人家用其他东西来代替。
后人们为了多刻字,墓碑逐渐演变成长方形等形状,墓碑盛行于汉、唐,也是从这开始,人们都有了立墓碑的规矩。
值得一提的是,讲究一点的人家还将碑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碑首、碑身、碑座,碑座其实就是一个装饰的作用,同时还负责承重,有些身份的人还会用龟状的碑座。
立碑的目的很好理解,可是在古时候却不是所有人都能立碑的,有三种死法的人是禁止立碑的,分别是横死、夭折、无后。
古人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矩呢?现代的专家也给出了相关的解释,有人说是迷信的原因,不过从正常的角度其实也很好理解。
首先横死的人,这样的人本来就不是正常死亡,有的朝代横死的人都是不能入祖坟的,不能有墓碑也不奇怪,古人一直都是这样做的,古人认为这没什么意义。
夭折的人,顾名思义死者的岁数并不会太大,年纪小的人在古代也有规矩,不能入祖坟,至于不立碑的原因,本身他出身就没多久,也没什么太多的信息。
如果还专门立碑,很容易令其亲人看到之后触景生情,勾起不少不好的回忆,所以干脆就不立碑,让活着的人尽快忘记他。
无后不能立碑就更好理解了,立碑的目的是什么?说白了就是后人立的,他都没有后人,立了碑又给谁看呢?又有谁能来祭奠呢?因此在古人看来,无后的人更加没有必要立碑了。
除此之外立碑也是有讲究的,立碑必须平整,否则会伤到后人,墓碑要端正干净,这样才显得对死者尊重,同样的立碑时间和方向也是有讲究。
中国文化中老年人的善终?
善始善人得善终,
仙人仙鹤入仙宫。
千回百转人生路,
善念心存莫放松。
要是买了基金放那不管会怎样?
会赔光,但是想赔光了也不容易。
基金说白了就是N多个人的钱 *** 在一起交给一个人,这个人去买股票、外汇、债券、银行定存等,所以基金的赔赚完全跟这个人的盈利程度正相关,赚的多了基金分红就多,反之如果赔钱了,那么基金也是赔钱的,这就是“挂钩收益”。
所以基金到底是赔钱还是赚钱完全取决于所挂钩的投资对象的风险和收益。
基金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期权基金、期货基金、指数基金等。风险最小的当属保本型基金,这类基金的特点是风险小而保本(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保本,大体可以分为保本保息、保本不保息、保障部分本金及利息)。这类基金之所以“保本”是因为大部分的资金都被投资在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上,比如银行大额存单、银行定存、债券等。
而风险更大的当属指数型基金。这类基金是以特定指数为标的,以该指数的成分股为购买对象,购买该指数的全部或者部分成分股。比如某支指数基金是以沪深300为标的指数,那么该支基金就会根据所有300支成分股的业绩表现选择其中几只或者几十上百支购买形成投资组合。
所以从上文中我们分析的风险更大的指数基金来看,即使风险在大也不会“完全赔光”,因为股票即使再跌也不可能跌到股价为0.即使不幸所买的某一支股票退市了,由于购买的不是一支股票,而是多支股票的“投资组合”,因此也不可能出现“赔光”的现象。
总结所以基于以上分析来看,即使是风险更大的指数基金,也不会担心“赔光”的极端现象。而基金投资确实不同于股票、原油、黄金等,只要选择对了基金,选择对了投资经理人,基本可以实现“躺赚”。
评论点赞,腰缠万贯;关注老刘,越来越牛。
没有儿子就不能入祖坟?
没有儿子就不能入祖坟,真的有这个习俗吗?
这种说法不是民间习俗,准确来说是一些家族的族规。没有儿子的人,能不能进祖坟,主要是旧时社会,由家族规定,并形成家族的传统规矩,有的延续至今,但是,这种规矩不能认定为民间的普遍习俗,要说是习俗,也只能是家族习俗,不能说是一乡一俗。在农村,有的家族,没有儿子的人不准葬入祖坟墓地,但是,有的家族,没有儿子的人可以葬入祖坟墓地。因此,没有儿子就不能入祖坟,只能说是个别家族的规定和传统,在我国民间没有普遍性。
比如,相邻的两个村,居住甲乙两个不同的姓氏家族,甲姓家族规定,没有儿子就不能入祖坟,但是,乙姓家族规矩则是,没有儿子人去世后可以葬入祖坟。也就是因为如此,没有儿子去世后,是否可葬入祖坟,不是一个地方普遍的习俗问题,而是各自家族的历史规矩形成的传统问题。当然,也不能排除,因某些姓氏家族在历史上曾经有一定影响,在地方上也曾经有一定威望,这种姓氏家族制定的一些规矩,往往被其他姓氏家族所效仿,这样,这个区域内的所有姓氏家族都按照一个规矩执行,就有可能成为这个区域内的地方习俗。
祖坟,实际上有两种含义,一是埋葬祖宗的坟墓,可以是单座坟墓,也可以是墓葬群;二是埋葬族人的墓地。祖宗的安葬之地,自古以来就有固定的地方,民间又称祖坟地(平原地区)、祖坟山(山区)。一个家族在本地的居住历史长短决定了祖坟的规模,在本地居住历史较短的家族,可能只有一两处墓地,而居住历史比较长的家族,可能有四五处以上的墓地。祖坟的数量也因为家族居住本地时间的长短而不同,有的家族祖坟地只有百来年历史,坟墓也只有几十座,有的家族坟坟地有几百年,甚至上千年历史,坟墓有上千座,坟挨坟,方圆数平方千米。
有的地方因祖坟历史时间长、规模比较大、数量比较多,又分为支派祖坟和房族祖坟,通常要分板块管理。有的支派祖坟和房族祖坟联系密切,分块不分家,有的则是完全 *** 板块,互不干涉,也互不跨界。因此,对一些家族来说,死后的人能不能入祖坟,有的要家族说了算数,有的只要支派说了算数,有的只要房族说了算数。
一、不能葬入祖坟的情况1、正常死亡能否入祖坟的情况
我国民间,主要又指农村地区,死后能不能入祖坟,主要是看是否是正常死亡。如果是正常死亡的情况下,不能以人的嘴说了算,而是与家谱紧密相连,也就是说,载入家谱的男人,又是在家中正常死亡的人,要入祖坟,其妻子也同时要葬入祖坟。不得入家谱也不得入祖坟的情况如下:
一是背叛家族和国家的人,生前被移出家谱,死后不得入祖坟。
二是犯罪被处以极刑的人,被移出家谱,死后不得入祖坟。
三是外出做上门女婿,或者过继给远房或他姓人家做继子的人,被移出家谱,死后不得入祖坟。
四、外嫁女不入族谱,死后自然不入祖坟。
五、一生不嫁的女儿,死后不入祖坟。
六、下堂之妻(改嫁),移出家谱,死后不入祖坟。
他姓之人可记入家谱,死后葬入祖坟的情况。
一是妻子可记入家谱(有的地方不记入家谱),死后葬入祖坟。
二是上门女婿改为女方姓氏,可记入女方家谱,死后葬入女方祖坟。招上门女婿的女儿可入族谱,死后也可入祖坟。
三是过继他姓为继子的人,改为继父姓氏,可记入继父家族家谱,死后葬入继父祖坟。
2、非常正常死亡入祖坟的情况
通常来说,非常死亡之人,均不得入祖坟。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夭折而亡的男丁,也就是未满十八岁的男子,不管死因如何,死亡后不得入祖坟。对家族有特别贡献的人除外,结婚早,已养育儿女的除外。
二是在外伤亡(横死)之人,不能入祖坟。但在家院内伤亡之人除外,对家族有特别贡献的人(家族英雄、民间认定的英雄)除外。
三是自尽之人不能入祖坟。
3、特殊行业的人入祖坟的情况
一是出家为僧、道之人,被民间称为界外之人,死后不得入祖坟。
二是民间宗教艺人,如巫师、巫婆等,也称界外之人,死后不得入祖坟。
三是 *** 死后不得入祖坟。
四是其他特殊行业中的人,家族认为不得入祖坟的人,死后不得入祖坟。
二、没有儿子人和光棍汉可入祖坟除了有的姓氏家族自行规定之中,没有儿子的人不能入祖外,事实上,大多数地方的姓氏家族所规定的是:生前能入谱族的人,死后就可以入祖坟,其中就包括了没有儿子人和一生未娶的男人(光棍汉)。也就是说,这些人只是没有传宗接代而已,并没有触犯被移出族谱的族规,造成无儿子的原因不是他们本身的错。
在农村,没有儿子的人家,通常是指既没有亲生的儿子,也没有继嗣的儿子(继子)的人。自己没有儿子,但是,如果通过过继、带养、领养、招上门女婿的方式,也被认为是有儿子的人。因此,没有儿子的人,在旧时主要指三类人家:一是全女户,夫妻所生全部都是女儿,但是,又没有招上门女婿延续香火,也没有过继儿子延续香火。二是不育户,夫妻没有生育能力,也没有过继儿子延续香火。三是一辈子打光棍的人,也没有过继的儿子延续香火。这些人不能被排除在家族之外,要被记入家谱之中,理所当然也应在死后葬入祖坟。
因此,我国过去农村很多家族,是允许没有儿子的人葬入祖坟的。也有一些家族将没有儿子的人集中在一个地方安葬,还取了一个难听的名字,叫“绝户坟地”。但是,从严格意义上来讲,这种墓地也是家族祖坟地之一。因“绝户坟地”同样不允许上文提到的,那些不符合葬入祖坟的条件的人入葬,比如夭折、横死、自尽、特殊职业的人等,更不允许外人入葬。
三、不能入祖坟的人到底葬在哪里呢?通常来说,城镇有专门的公共墓地,俗称为乱葬岗,也就是什么人的人都可以到那埋葬。但是,在农村大多没有乱葬岗这种说法。比如说,农村通常为横死者设立的专门的墓地,称为伤亡坟地(山),也为夭折的人设立专门的墓地,称为殇亡坟地(山),又叫豆子地(山)。两者通常不能放在一个地方,一般都是要分开的。
这些墓地,从表面上来看,有城镇乱葬岗的性质,但是,这些坟地再乱,只是对家族或村庄(有的村庄有多个姓氏,可以共同划分此类墓地)内部而言的。对姓氏家族或者村庄来说,墓地的权属依然是姓氏家族和村庄的墓地,不管是过去的农村,还是现在的农村,族外和村外的人,不是想到这些地方葬坟就能葬坟的。事实上,民间对这两类死亡之人是非常忌讳的,是不允许入境的,更不允许跨境而葬。
总而言之,没有儿子就不能入祖坟,只是姓氏家族的规矩,不是民间的普遍习俗。农村大多数姓氏中,没有儿子的人是可以入祖坟的。现在时代在发展和变革之中,很多地方,包括一些农村开始殡葬改革,实行公墓殡葬制度,这些地方就不存在能否入祖坟之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