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薇斗数权代表什么-四妾又指的是哪四妾呢

admin2022-12-26 23:42:3815

紫薇斗数权代表什么,四妾又指的是哪四妾呢?

三妻四妾其实是明朝中后期到清朝时期才出现的说法,在明朝之前中国是标准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因此才会有匹夫匹妇之称,只不过中国古代的法律虽然明确规定是一夫一妻制,但是在后面还有一句就是可以适当纳妾,所以古人是一夫一妻多妾制,那为何后来又会流传出三妻四妾的说法呢?

中国古代礼法就是一夫一妻制

中国古代其实是非常讲究一夫一妻制,正所谓天无二日,民无二主,君无二后,也就是说从皇帝到老百姓都只能娶一个妻子,即便皇帝也不能多娶。从西周时期法律就明确规定男子只能一夫一妻,但是不限纳妾,也就是说男人家中妻子只能有一人,其余女人可以当妾,如果男子多娶嫡妻,那么法律是要追究他的重婚罪责的。

但是随着后来王公贵族生活奢侈,于是纳妾之风流行起来,既然古之礼法不允许男人多娶妻子,可是又没限制纳妾人数,所以纳妾之风在古代随之盛行,当然,也只限于有钱人和王公贵族,普通老百姓大多还是一夫一妻。

可是一夫一妻的制度在历史长河中总有一些掌权者希望改变它,春秋时期齐国某位国君就戏言想立三位王后,惹得朝臣们议论纷纷,后来这个计划还没实行,这位齐国国君就英年早逝了,后世也由此认为极贵之人可以立三妻,即正宫、东宫、西宫,民间也称为一正妻,二平妻,也由此出现了平妻的概念。

但是在明清时期之前,虽有平妻的概念,可法律却不支持,只有极少数特殊情况的人才允许其娶平妻。

像西晋的开国元勋贾充曾经先娶了名门望族李氏家族的李婉为妻,但是后来因李家出了大事,整个家族都受牵连,李婉也被判流放之刑,因此 *** 门允许贾充与原配妻子李婉离异。

贾充与李婉离异后,又继娶了郭槐为嫡妻,后来李婉被晋武帝司马炎特赦,司马炎考虑到贾充已经继娶了郭槐为妻,于是特意下旨允许贾充再迎回李婉,两人并为嫡妻,也就是并嫡之风。

但是贾充的继妻郭槐认为自己帮助了贾充成就事业,而李婉现在却要回来和自己均分贾充那肯定是不行的,因此她坚决反对贾充迎回原配妻子李婉,而贾充惧内,于是他婉拒了晋武帝司马炎特许自己两位嫡妻并立的旨意,他说的很冠冕堂皇,以不可违背礼法为理由,拒绝了重新娶李婉为妻。

不过贾充对李婉也还算比较不错了,贾充后来给李婉买了一套房子,安置在外面,并按月给她钱花,养下人服侍她,还允许自己与李婉的儿女经常去探望,只是贾充自己却因惧怕郭槐从不登门。

晋武帝司马炎特许贾充并娶两位嫡妻这是很少见的事,也只有在这种特殊情况下才会出现两位嫡妻并立的情况,这也叫作并嫡之风。

但是并嫡之风并没有在当时流行起来,毕竟统治者是不提倡的,直到后来男女观念极为开放的唐朝时期并嫡之风才开始兴起。

虽然唐朝的法律是保护一夫一妻制,禁止男人在现有妻子的情况下再娶妻子,但是唐朝经济繁荣,文化鼎盛,人民生活水平还算不错,尤其是有钱人比较多,在民间一些土豪暴发户就流行起了并嫡之风,而且在并嫡之风的影响下,也让后世明朝出现了一个新名词叫平妻,其意就是和正妻名义相等。

因此在唐朝多妻并立逐渐形成一种社会风气,虽然唐朝法律始终是坚持一夫一妻,也就是说多妻并立的风气并不合法,但是这属于民不举官不究的事,官府也是默许了这种风气,但是嫡妻的合法性在唐朝还是不容置疑,嫡妻和平妻如果产生家庭经济纠纷闹到官府,那么官府还是偏袒于嫡妻。

到了宋朝还是承袭了唐朝的法律,而且宋朝有鉴于唐朝并嫡之风的流行,因此还特意出台律法严禁社会上私下多妻并立,在宋朝如果多妻并立,被官府查出来是很严重的罪名,男子会被判流放,而作为平妻的女子则会被强制离婚,宋朝对古代礼法十分看重,因此一夫一妻执行的也很严格。

当然,纳妾还是很随意的,但是宋朝律法明确规定妾的地位不得高于妻,如果有妻子告到官府,丈夫偏向小妾,刻薄妻子,那后果也很严重,小妾会被强制离婚,丈夫也会被罚。

宋元时期基本都是如此,到了明朝之后,明太祖朱元璋在《大明律》中也规定已有妻子的男人,在外面再娶妻子,就会被判杖刑九十,后娶之妻强制离异,这也算是中国古代对重婚罪最严厉的刑罚了,要知道杖刑九十很可能都会把人打残,可见大明律法中对男人重婚罪惩罚有多么严厉。

但是平妻的称呼还就起源于最严厉的大明,这主要由于明朝中后期中国商业经济越来越发达,商人越来越多,有不少商人经常要在外地经商,老家有正妻照顾家庭,那么在外面经商也得需要女人啊,于是就会糊弄一些女人称其为外室平妻,这意思就是说她们的身份地位和正妻对等,只是不进祖宅属于外室而已。

因此外室平妻这个称呼逐渐出现,这也就是传承于唐朝时期的并嫡之风,同样在明朝也是由于民间这种平妻风气逐渐盛行,官府也是默认,只要民不举官就不究,尤其是那些两江盐商富可敌国,他们可不止娶一个平妻,几乎是每到一处就养一房外室平妻,谁让他们有钱呢。

清朝基本承袭了明朝制度和律法,而明朝民间这个包养外室平妻的社会风气也被清朝所继承,尤其是到了乾隆时期,清朝国力达到顶峰,商业经济比明朝有过之无不及,虽然清朝律法对于多妻并立惩处也是很严格,但还是民不举官不究,那些有钱人也就肆无忌惮的继续包养外室平妻。

乾隆后期,乾隆皇帝鉴于民风如此,他也就放松了关于一夫一妻的律法,乾隆后期在《大清律》附例中规定在嫡妻不能孕育的情况下,允许男人可以在拥有一名平妻,但是平妻所生的孩子将来要兼祧两房,就是既是平妻的孩子,也是嫡妻的孩子,要给嫡妻养老送终。

因此乾隆后期这条附例推出,虽然不是基本律法所规定,只是以附例形式出台,但也等于间接在法律上认可了平妻的地位,而在民间也让正妻与平妻之间以妯娌关系相论,可以说乾隆后期推出的这条大清律法的附例非常奇葩。

由于这条附例的奇葩,也让很多司法官员在执法时产生分歧,清朝的更高法院大理寺就承认平妻的地位,但是刑部却坚持按照《大清律》中一夫一妻的基本 *** 执行,不承认平妻的地位,刑部始终认为平妻的身份就是妾,不是妻,只是男人用于糊弄女人的借口而已。

因此在这一时期虽然《大清律》附例中承认了平妻地位,但是民间还是不敢明目张胆地娶平妻,直到道光后期,清朝陷入列强侵略之际,国家制度也逐渐混乱起来,对于正妻与平妻的法律约束才越发宽松。

到了晚清时期,民间的有钱人已经完全可以明目张胆,按照娶正妻的规格迎娶平妻了,所以平妻一词也在晚清开始越来越响亮,民间也称之为对房。

但是清朝在基本法律上从来没承认过平妻的合法地位,这里就要说一说为什么非要得到法律的承认。

因为在古代正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在分家产的时候是有话语权的,只有正妻所生之子才能继承遗产,而且正妻不是随便就能休弃的,必须要满足七出之条才能休妻,并且在法律上满足七出之后还有三种情况下还不能休妻,一是主持了公婆丧礼的媳妇即便满足七出之条也不能被休弃;二是糟糠之妻不可弃,也就是女人与男人共患难,男人发达后即便女人满足七出之条也不能将其休弃;三是娘家已经家破人亡,离婚之后没有依靠了,这样的情况即便满足七出之条也不许休弃。

所以可以看出正妻在律法上受到很大的保护和利益,而妾则不同,妾可以随便就被男人休弃,即便不满足七出之条也可以被休弃,甚至正妻都有权利将妾赶出家门。而且妾的身份在法律上得不到保护,只有高级妾在官府与男人登记注册了,才能受到保护,主要也就是她的子女可以分取一部分遗产,但也只是在不触及正妻利益情况下,如果妻妾产生矛盾冲突告到官府,那官府基本都是保护正妻利益的。

因此从古代的律法中就能看出,平妻如果能受到法律认可,那会获得很大的地位提升和利益。

不过任何朝代的基本律法都没有承认过平妻的合法地位,即便盛行平妻的明清时期也没有过,所以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平妻就是高级妾侍,就像是清朝刑部说的那样就是男人用来骗女人的花言巧语,她们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这种平妻的风气在明清时期虽然很流行,但只局限于一些没有文化底蕴的商人或者土豪暴发户家族,那些王公贵族和豪门世家顾及礼法,还是依然遵循一夫一妻的礼法制度,不会出现多妻并立的事情。

三妻四妾具体如何解释?

其实在古代王公贵族和豪门世家中妾是有着严格的身份等级,在古代礼法中妾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贵妾和良妾以及贱妾。

贵妾分为媵室、侧室、副室。

媵室是古代最初的高级妾侍制度,在先秦时期有一种风俗,女子出嫁后,娘家都会再陪嫁一名女性,或是她亲妹妹或是堂妹、表妹,必须是得有血缘关系的女性,就相当于姐妹同嫁一夫,姐姐为正妻,妹妹为媵室。

因此媵室在家族中地位很高,是仅次于正妻的地位,不过后来随着历史变迁,已经很少姐妹同嫁了,取而代之的就是陪嫁丫环,虽然陪嫁丫环后来也能成为男主人的妾侍,但是在家族中的地位比先秦时期的媵室可要差很多了。

侧室和副室主要都是指家族地位出身显赫,但是是庶出之女,嫁进来就只能成为侧室或副室。

不过媵室也好,还是侧室或副室,她们在家族中的地位都非常高,仅次于正妻,在正妻不在时,她们可以替正妻管理家事,她们与男主人结婚时是需要到官府登记备案的,她们可以陪同正妻一同出席宴会等社交场合,她们死后名字可以被写进祖谱也能葬进祖坟,可以入享家族祠堂,受家族后世子孙供奉香火的,她们的子女是有财产继承权的,在正妻去世后,她们是优先要被扶正的,而且她们还受到法律保护,所以称为贵妾。

第二级别是良妾,在古代良妾也称为偏房,相对于侧室和副室都是家族出身显赫,但却是庶女身份,偏房则是家族出身一般,大多是平民百姓人家出身的平民女子,由于家族出身地位不高,虽然嫁进了王公贵族和豪门世家,但是却没有资格成为正妻或者贵妾,就成为比贵妾身份低一级的良妾。

按照礼法良妾也就是偏房的名字是可以写进祖谱的,死后可以葬入祖坟,但是她们与男主人结婚时是不需要到官府登记备案的,而且她们还不能出席酒席宴会这种公开的社交场合,不过在家族中的地位偏房仅次于侧室和副室。

上面说过平妻在古代大多是商人或者土豪暴发户才流行的称呼,真正的王公贵族和豪门世家是从来没有平妻的说法,所以平妻属于民间称呼,只有像身份等级森严的王公贵族和豪门世家才会给妾定出这么多等级,古代的普通老百姓哪有这么讲究,穷苦人家连媳妇儿都娶不到,哪还可能纳妾,而一般的商人或者土豪暴发户也不懂那么多礼法,只知道糊弄女人就编出一个平妻的称呼来。

紫薇斗数权代表什么-四妾又指的是哪四妾呢

因此在王公贵族和豪门世家中媵室、侧室、副室就相当于民间的平妻,但媵室随着历史变迁被淘汰之后,侧室和副室就成了更高级别的妾侍,加上地位仅次于侧室和副室的偏房,所以民间的三妻也就是指侧室、副室还有偏方这三个高级别的妾侍。

而四妾其实指的就是更低级的四类贱妾,分别是陪房、侍妾、婢妾、通房。

陪房就是指的嫡妻出嫁的时候陪嫁丫环,如果男主人喜欢,可以纳之为妾,陪房也就是在历史演变中替代了媵室,只不过先秦时期的媵室都是嫡妻的妹妹,而陪房则是没有血缘关系的丫环,因此地位也就比媵室低了很多。

但是陪嫁丫环毕竟与嫡妻关系亲密,虽然是属于贱妾,可是在家族中有嫡妻撑腰的话,甚至都会比侧室、副室、偏房还硬气,而且陪房在生育儿子之后,其名字可以写进祖谱,死后可以葬入祖坟,并进入家族祠堂的。

侍妾大多是男主人看中了自己家中的丫环,纳之为妾就是侍妾,但是侍妾在家族中身份地位并不高,而且从侍妾这一级别之下即便生育子女,其子女在家族中地位也不会太高,并且侍妾这一级往下,就算生育了儿子在她们死后名字也不能写入祖谱,不能葬入祖坟,也不能进入家族祠堂接受香火供奉。

婢妾一般都是贱籍出身的女子,在中国古代社会中是把人群分为三六九等,贱籍就是指的乐籍、奴籍、妓籍的女子,就比如男主人包养女戏子,或者从青楼赎出了一位 *** 姐,再或者买回的奴籍女子,这些女人被男主人带回家中,就算是婢妾了。

但是由于婢妾本身社会地位低贱,因此到了家中地位也很低下,侍妾虽然地位低下,但好歹只要生育了子女也能被当作家人看待,可婢妾却不一样,在宋代之前,婢妾就如同男主人的万物一般,即便生育了子女,男主人玩腻了,想把她送人也能像送出一件礼物一样将她送给别人。

通房丫环是妾中的更低级的妾,属于类似于没有名分的侍妾,本身就是家中丫环,白天要在家中干活,但是偶尔还要晚上陪男主人过夜,在身份上属于丫环,但实际却和男主人发生了关系,只是没有名分而已,算是候补侍妾。

写在最后

所以中国古代礼法一直都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只是不限制纳妾,而所谓的三妻四妾其实都指的是妾,只不过妾也是有身份等级地位区分的,三妻就是指的家庭地位比较高的贵妾和良妾这两类高级别妾,四妾就是指的贱妾那四类低级妾。

说到底还是古代社会的身份等级森严,将人分为三六九等,而社会上的地位等级也随之套进家中,按照社会地位等级将妾也分为三六九等,而三妻四妾就是 *** 的写照。

紫薇大帝和包青天是一个人吗?

紫微大帝在汉族民间信仰中占有重要地位,属于道教四御之一(也有六御说法),全称为“中天紫微北极太皇大帝”, 紫微又叫紫微垣、紫宫、紫微星,位处三垣之中的中垣,是星座上属帝王之所居,皇宫又叫紫禁城即是这一来历。道教认为北极星是永远不动的星,位于上天的最中间,位置更高,最为尊贵,是“众星之主”,因此对他极为尊崇。紫微大帝的职能是:执掌天经地纬,以率日月星辰和山川诸神及四时节气等自然现象,能呼风唤雨,役使雷电鬼神。如《九天应元雷声普化天尊玉枢宝经集注》卷上曰:“北极紫微大帝掌握五雷也。”紫微大帝的神诞日为农历的四月十八日。汉族民间每逢新春时,皆贴年画,以求天官赐福长寿,寄托了汉族劳动人民一种祛邪、避灾、祈福的美好愿望。

包拯(999-1062),字希仁,汉族,北宋庐州(今合肥)人,天圣进士。累迁监察御史,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奉使契丹还,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改知谏院,多次论劾权幸大臣。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再召入朝,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嘉裕六年(1061),任枢密副使。后卒于位,谥号“孝肃”。因不畏权贵,不徇私情,清正廉洁,其事迹被后人改编为小说、戏剧,令其清官包公形象及包青天的故事家喻户晓,历久不衰。

慈禧死后权力落谁手上?

慈禧虽是清朝“卓越”的女 *** 之一,一生颇不善 *** 远瞩,贵在快刀斩乱麻敢想敢做的任性豪迈劲儿,话虽如此,关于身后权力交接问题,倒也在自己生前就做了安排,将大清的航舵交给了载沣手上,载沣也不负慈禧重托,实现了权力的平稳过渡。

关于慈禧的政治水平,曾国藩曾有过评论:“两宫才地平常”,两位太后智商一般般;“见面无一要语”,见了面尽是扯闲篇,没一句话说到点子上。什么点子?治国之策呗。

慈禧当然不会治国之策,但要论起“治人之策”,没人比她还精,治住这些臣子,让他们帮忙治国,也是极好的。对她来说,“治人”才是真正的大权。

慈禧那么英明,怎么会等到死后让权力“落”在谁手里?

作为清廷的掌舵人,慈禧不可能不明白, *** 人的问题,是大清的首要问题,关乎着国家的长治久安,关乎旗民的幸福,也关乎大清能不能沿着慈禧指引的方向继续前进。所以慈禧她老人家早就在考虑 *** 人问题,并早已胸有成竹,对此做出周密的安排。

慈禧做出的安排就是选定了溥仪为表面 *** 人,让溥仪的老爸摄政王载沣辅政做实质 *** 人,让自己的侄女隆裕皇后为摄政王随时纠偏(就像她自己当年垂帘听政那样),看起来类似于三驾马车的稳定架构。然而实际上溥仪那一架并不存在,隆裕那一驾比自己当年那一驾成色减半不止,所以也就是载沣和隆裕双黄连担当,合起来马马虎虎算一驾半。

不过下面的大臣和马屁精对老人家的决定不太理解,尤其是清廷的忠实汉臣张之洞。

张之洞是慈禧最忠实的汉臣,对大清的忠诚甚至超过了那些满人王爷,一听说慈禧要让三岁的娃娃 *** ,老张心急如焚、坐卧不安,他立马吩咐手下备轿去见慈禧。

张之洞声泪俱下地对慈禧说,老佛爷,您不能让把大清江山交给一个小娃娃,这会导致"年富力强"的隆裕太后专权,架空小皇帝,会毁掉祖宗基业的。

张之洞情急之下,竟然说祖宗基业,把自己姓什么都忘记了。

不过慈禧并没有责怪,毕竟这个老臣是为了大清嘛。于是她挥挥手,让人把老张扶起,和颜悦色对他说:老身心里有数,不会让江山变色大权旁落的。

慈禧说,溥仪登基后短期内就是个名义皇帝,我已经安排载沣摄政,载沣是个久经考验的亲戚,一定会实现按照我制定的方针走下去的。

张之洞抬起头,迷茫地问慈禧:既然这样,为什么不直接宣布载沣为 *** 人呢?

慈禧哈哈大笑,看着有点天真的张之洞说:"老身何尝不想啊,可是咱大清同治时期是兄终弟及,光绪是从哥哥手里接过重担的,如果再让载沣从他哥哥手里 *** ,怕外人说咱大清闲话,怕列强 *** 笑话,这个面子不能不要。"

面子问题很重要。

载沣是醇亲王奕譞的第五子,是光绪的弟弟,还是慈禧的亲外甥。

光绪十六年,载沣就世袭了醇亲王的爵位,当时才七岁。

载沣聪明好学、勤奋上进,从小就树立远大理想,是个 *** 的 *** 人。而且随着年龄增长,载沣越来越显露出自己的才华,政治上更加成熟,更加有魄力,在 *** 面前冷静沉着,显示出领导才能。

庚子之变后,清 *** *** 跟八国联军签订了城下之盟——《辛丑条约》,也道歉了也赔款了;可是但德国方面得寸进尺,非要大清派人到德国,就克林德公使被杀一事当面向德国道歉。

这件事表面上说是小事一桩,其实却非常棘手。

德国是欧洲大国,傲慢无比,而且人家公使被杀,正在气头上。怎样既平复德国的怒火,又维护大清的国体,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当时18岁的载沣自告奋勇,前去德国履行使命。

到了德国,德皇欺负载沣是个毛头小伙,就想戏耍他,提出要他跪拜自己。

但少年载沣不卑不亢,临危不惧,在德皇面前口若悬河、据理力争、说得德皇理屈词穷, *** 取消跪拜。

载沣德国之行,圆满完成使命还扬我大清国威,大局保全,国体无伤,受到海内外盛赞,一举成名。

此后,慈禧对载沣更加重用,刚满二十岁就提拔他为随扈大臣,不久又提拔他为军机大臣,彼时载沣才25岁。

光绪驾崩这年,载沣刚刚就任军机大臣,可谓是风华正茂、年富力强,让载沣 *** ,那是大清之福,是众望所归,国民幸甚。

同时载沣性格温和,比较顾全大局,对慈禧言听计从,一直维护慈禧的权威,对她绝对忠诚。

这样既有工作能力,有非常听话的孩子,自然是更佳人选。

所以慈禧让载沣 *** ,自己还可以当"太上皇",实在是两全其美。不过为了大清面子问题,不能连续性兄终弟及,只能牺牲载沣,现在让溥仪登基,载沣摄政,载沣也能得到权力报偿,有异曲同工之妙。

谁当皇帝都是个形式,就像我慈禧老佛爷一样,没有当过一天皇帝,不是照样掌握国家大权,何必在乎这个形式呢?

1908年农历十月二十一日,光绪皇帝驾崩,光绪去世的当天,慈禧就立即下旨,宣布溥仪为帝 ,改元宣统,载沣为摄政王。

之后,慈禧也随之而去、一命归西。老人家走的时候,一定是非常欣慰的,因为大清江山有了合适 *** 人,自己后顾无忧,能确保大清江山千秋万代不会变色了。

可是慈禧英明一世、糊涂一时,老人家还是看走了眼。

载沣是个好人,但却不是个好 *** 人,搞政治不会心狠手辣、快刀斩乱麻。

1911年,载沣面对四面楚歌的大清,不但没有力挽狂澜,反而急流勇退选择了辞职,一推二五六,不管三七二十一。

1912年,溥仪在袁世凯与民党的合力之逼迫下退位,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宣告灭亡。

载沣面对大清的灭亡,没有像其它满族王爷那样痛不欲生,反而如释重负地说:这下好了,终于自由了。

这就是“英明伟大”的慈禧老人家亲自选定的 *** 人?

紫薇斗数权代表什么-四妾又指的是哪四妾呢

难道除了载沣,慈禧还有更加合适倚仗的 *** 人?

太乙救苦天尊?

依照法力从高至低的顺序排位,应该是:观音、太乙救苦天尊、真武大帝、镇元子。我是喜欢挖掘新奇、 *** 、好玩的神秘传统文化的大愚,今天,我就从学术的角度、抱着尊敬虔诚的态度,来比较一下这些神仙、菩萨们的法力高低!并非不敬,而是为了让我国传统宗教文化让更多现代人所了解和熟悉。

要对比神仙、菩萨的法力高低,本身是一件很难的事,毕竟大家不在同一个 *** 之中,因此,要比较就要有一个比较的标准,比较法力的高下,就是比较神仙、菩萨本身的修为,主要从三个方面去比较:

1、在自身 *** 中的地位,毕竟无论在哪里,都是以实力定座次,所以,以自身 *** 中的地位作横向比较最为适宜。

2、得道、成佛的时间,就是被确立神位的时间。

3、信仰力,就是信众的数量、虔诚程度决定信仰力的大小。

为什么要把信仰力作为法力对比的标准?

那是因为,到了神仙、菩萨们的那个境界,对元神的修炼是非常重要的,除了自身修炼所得,民间的信仰之力是对元神修炼 *** 的提升资源,信仰越虔诚、越庞大,对神仙、菩萨们的好处就越大,尤其是专于修炼元神的佛家以及先天尊神来讲。

所以,综合上面三点,根据法力从高至低,排出的座次是:

*** 位、观音;第二位、太乙救苦天尊;第三位、真武大帝;第四位、镇元子。

*** 位:观音1、观音在佛教神话中的地位:

观音菩萨是观世音菩萨的略称。观世音,为梵文意译,也译为“光世音”。

观世音菩萨成佛的时间很早,据北魏昙无载译《悲华经》记载,西方极乐世界教主阿弥陀佛涅槃之后,观世音就成佛了,名为“遍出一切光明功德山如来”。

据唐代伽梵达摩译《千手千眼观音菩萨广大圆满无碍大悲心陀罗尼经》中记载,观世音菩萨在过去无量劫中,已经成佛,号“ *** 明如来”,然而却为了安乐众生,现身做了菩萨。

佛教中的“佛”的地位,仅次于佛教教主释迦摩尼,相当于道家神话 *** 里面三清之下的“四御”、“六御”的地位,而且,观音是观世音菩萨是阿弥陀佛的左胁侍,是西方三圣之一(西方三圣即:阿弥陀佛、观音菩萨、大势至菩萨。),地位和玉皇大帝应该相仿,因此,在《西游记》中,观音菩萨在玉帝面前是平级的,表现得不卑不亢。

2、观音的起源:

佛教真正意义的、大幅度地传入中原,而且是正式的受朝廷接受的时间,是在东汉时期,在此之前,观世音菩萨的形象就已经存在。

观世音最早的原型,是一对神马驹,在古印度婆罗门教神话中,有一对活泼的孪生的小马驹,叫观世音,它们是一对善神,做了很多善事。

佛教诞生之后,小马驹观世音被改造成了马头观世音,后来,又变成了一个威 *** 子的形象,传入中国之初,观世音菩萨就是以男相示人的,直到宋代之后才逐渐演变成为女相。

3、观音的民间信仰:

自佛教传入中国之后,在民间,观世音菩萨的人气值一直很高,因其大慈大悲,寻声就苦,最为民众信仰。

观音为化度六道众生,随缘应化,有“六观音”之化身,据《普门品》更有三十三身,据《楞严经》则有三十二应身,其法相几乎包括了社会各阶层人士,而在中国最为通行的则为慈祥女性之像,而此像亦有三十三种。

所以,直到现代,观世音菩萨依然拥有这庞大的民间信徒,这一点,只有财神爷和关圣帝君能与之相提并论。

总结一下:

观世音菩萨成佛在佛教传入中国之前,在佛教中的地位和道教中的“四御”相仿,在民间拥有庞大的信众,其信仰力可以说在中国民间是数一数二了,而且,佛教专修元神,信仰之力对其修炼针对性很强。所以,观音的法力在四位中应该是更高的,理应排在 *** 位。

第二位:太乙救苦天尊1、太乙救苦天尊在道教神话中的地位:

“太乙救苦天尊”,即是东极青玄上帝。

成书于宋代《上清灵宝济度金书》中说:“东极青玄上帝化为太乙救苦天尊,又化号为十万灵宝救苦天尊。”又名“太乙寻声救苦天尊”。

在道教神话体系中,拥有“天尊”这个尊称的神仙并不多,天尊名号对应的都是高位仙神,比如三清,就是三位天尊的统称。

而太乙救苦天尊在道教神话中,是“六御”之一东极青玄上帝,但在“四御”中却没有他的名号,可见,太乙救苦天尊是辅助四御之首玉皇大帝的高级官员,地位应该比玉皇大帝略低。

2、太乙救苦天尊的起源:

太乙救苦天尊最早出现在唐代杜光庭的《道教灵验记》中,但是,真正的起源得很早,太乙救苦天尊除了叫东极青华大帝,还有称:太一、泰一、泰皇,在道教还没出现之前,先民信仰的其中一个至高神叫做“太一”,这也就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东皇太一”,“太一”是天界的至尊,也是宇宙生命的发源,而原始道教流派之一的太平道,也将“太乙”作为主宰神奉祀。

由此可见,太乙救苦天尊起源于先秦时代,甚至可能比观世音菩萨还久远。

3、太乙救苦天尊在民间的信仰:

太乙救苦天尊的职责,是专门拯救不幸堕入地狱的人魂,受苦难者只要祈祷或呼喊天尊之名,就能得到天尊的拯救。

《太一救苦护身妙经》称:“太一救苦天尊,化身如恒沙数,物随声应。”“神通无量,功行无穷,寻声救苦,应物随机。”《道教应验记》有对天尊的描绘:太一救苦天尊端坐在五色莲花座上,周围有九头五色狮子口吐火焰,簇拥着宝座,头上环绕九色神光,放射出万丈光芒,众多真人、力士、金刚神王、金童玉女侍卫在身旁,云车羽盖,遍满空中。

在山西芮城永乐宫正殿龛后,就有“救苦天尊”像,其职能正与佛教中观世音菩萨相对应,但,在民间,很多人都并不熟悉“太乙救苦天尊”,所以,在民间的信众并不多,信仰也不兴盛。

总结一下:

太乙救苦天尊,道教神话六御之一,前身为东皇太一,地位尊崇,但得道时间久远,但是民间信仰不多,因此,排在观音之下,屈居第二位。

第三位:真武大帝1、真武大帝在道教神话中的地位:

真武大帝,就是“真武真君”,亦称“玄武”、“玄天上帝”、“荡魔天尊”等,四圣真君之一。

真武真君是执掌北方天界的重要星神,在民间有广泛的影响。

真武即玄武,是二十八宿中北方七宿(斗、牛、女、虚、危、室、壁)的合称。

道教以青龙、 *** 、朱雀、玄武作为护卫神,守卫四方,以壮威仪。四神中玄武最受尊崇。成书于元代的《玄天上帝启圣录》记载,玄武帝君乃先天始气,太极别体……遂感玉清圣祖紫元君传授无极上道,入太和山修道。功成德满,玉帝敕镇北方,统摄真武之位,以断天下妖邪,更名太和山为武当山,意为“非玄武不足以当之”。后来元始天尊命玉帝诏玄武收魔,魔王以坎离二气化作苍龟巨蛇,玄帝以神力摄于足下,锁众鬼于任都大洞。玉帝赐号玄天上帝。到了宋真宗时,因避所尊圣祖赵玄朗之讳,改玄武为真武,但在道教神仙 *** 中,属于真君级别的神仙,低于天尊级别。

2、真武大帝的起源:

真武大帝的起源,要追溯到东汉时期,源于玄武的崇拜,《重修纬书集成》称玄武为黑帝之精,还说“北方黑帝,体为玄武,其人夹面兑头,深目厚耳”。

道教形成后,尊玄武七宿中的 *** 宿,即称南斗。可见,真武大帝的起源也挺早的,不过比起前面两位还是有点差距。

3、真武大帝在民间的信仰:

在晋代葛洪的《抱朴子·遐览篇》中更有“青龙符、 *** 符、朱雀符、玄武符”的描写,而在当时,玄武还只是一个护卫之神,地位并没有后期那么尊崇,然而,民间对他的信仰从未间断,到了后来玄武成为道教的大神,其信仰就更加的兴盛了,这也和他在民间的影响有着一定的关系。

真武大帝的信仰到了明代,到达了巅峰,在民间和宫廷都有很多他的塑像,永乐大帝更在武当山大搞建设,让武当山成为了道教的胜地。

总结一下:

真武大帝,虽然起源很早,但当时地位并不高,他的地位是慢慢涨起来的,从玄武护卫之神,成长到一方大帝,成就真君级别的职称,可以说是异常艰险,但却比不上天尊,虽然在古代民间有大量信众,但到了现代,民间对真武大帝的信仰已经越来越少了,所以,真武大帝排在第三位。

第四位、镇元子这位我就写简单点了。

镇元子是出现在《西游记》里的人物,说是地仙之祖,但地仙就是地仙,跟前面三位天仙级别的相比就是个 *** ,再加上他自个就是个野生的散仙,哪能和有官方背景的三位大神相提并论呢?

再加上镇元子是一个虚构人物,道教神话 *** 里没有他的位置,没有跟脚就是没有上升通道、没有信仰力、没有信众,法力修为就更不可能和前面三位相比了,因此,理所当然地排在最末位。

唐朝大臣等级?

你好,唐朝的官员品级

正一品 太师,太傅,太保(三师) 太尉,司徒,司空(三公)

正二品 尚书令(一人),侍中(二人),中书令(二人)

从二品 尚书左、右仆射(各一人)

正三品 六部尚书(各一人),门下侍郎(二人),中书侍郎(二人),御史大夫

正三品下 左散骑常侍(二人),右散骑常侍(二人)

从三品 国子祭酒

正四品上 六部侍郎,尚书左丞(一人),御史中丞

正四品下 左谏议大夫(四人)

从四品下 尚书右丞(一人),国子司业

正五品上 中书舍人(六人),国子博士

从五品上 六部各司郎中

正六品上 太学博士

从六品上 六部各司员外郎,国子助教

从六品下 侍御史,国了监丞

从七品上 左补阙(六人),右补阙(六人)

正八品上 监察御史

从八品上 左拾遗(六人),右拾遗(六人)

唐朝宫女制度承袭隋朝,设六局:尚宫局、尚仪局、尚服局、尚食局、尚寝局、尚功局,管理宫中一应事务。

六局首席女官分别是尚宫、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功,相当于后宫的六部尚书。

六局下面统领二十四司,各司女官分别为司记、司言、司簿、司闱、司籍、司乐、司宾、司赞、司宝、司衣、司饰、司使、司膳、司酝、司药、司饎、司设、司舆、司苑、司灯、司制、司婇、司计。

六局之中司乐、司膳二司是每司各四人,其余二十二司,都是每司各二人。此外,各司之下各设典、掌以及宫正、阿监、彤史、女史等各级女官,这些女官各有品级、供给,她们分别管理著礼仪、人事、法规、财务、衣食住行等等各项宫廷事务。宫官是执事官,所以就不必讲究色、宠,只须挑选良家出身、才德兼备者即可。

*** 的部分:

另外,还有一些工作是宫女们不能胜任的,于是就出现了由 *** 们充当劳力的如下机构:

掖庭局:主要负责掌握后宫簿籍;

奚宫局:负责管理后宫的疾病以及死亡;

内仆局:这个机构比较有趣,主要负责后宫的照明 *** ,当时的照明用具是蜡烛,所以他们就负责管蜡;

宫闱局:这个是最忙的部门,大致相当于今天的秘书处,事无巨细,全要 *** 心,包括有掌扇、给使等等职务;

内宫局:类似于今天的财务部门,负责仓库及出纳。

内侍省 :除了这五大局外,皇宫里还设置了内侍省,共有内侍四人,内常侍六人,内谒者,监六人,内给事八人,谒者十二人,典引十八人,寺伯二人及寺人二人。他们作为 *** 的管理机构,负责培训、考核宦官,保证向后妃们提供一流的服务。

唐皇朝的朝官制 ***

唐代的朝政决策与执行机构是中书、门下和尚书三省。总的说来,中书省负责发布诏令。中书省在唐代曾一度称为内书省、西台、凤阁和紫微省,长官中书令通常担任相职,参与军国大事的决策。其下属中书侍郎在唐代初期作为中书省长官的副手,在唐高宗和武后时,开始被任命为宰相。这种情况到安史之乱后成为惯例,因此中书侍郎在实际上也脱离了中书省的日常事务。

中书省最重要的诏令起草工作,唐代主要由中书舍人实际负责。中书舍人共有六员,还兼负宰相会议的秘书事务。由于起草诏令事关重大,实际上参与了军国政事,不仅需要较高的文学才能,也要有较好的政治才干,因此唐代十分重视中书舍人一职,其被视为文学之士担任的更高职务。此外,中书省还设置起居舍人二人以记录皇帝言行与诏令内容;通事舍人十六人以负责朝见礼仪和传达诏命;右散骑常侍、右谏议大夫、右补阙和右拾遗各二至六人的谏官,以对国家政事提出批评和建议。

门下省,在唐代一度被称为东台、鸾台和黄门省。负责对诏令的审议与封驳,即拥有封还皇帝诏书和驳回臣下章奏的权力。这一职权唐代实际上主要由门下省官员给事中行使,给事中一般设置四人。门下省长官侍中和副长官门下侍郎通常兼任宰相之职。虽然对诏令照例进行审议并署名,但较少行使封驳职权。唐玄宗时,李乂任黄门侍郎(即门下侍郎),“乂在门下,多所驳正,开元初,姚崇为紫微令,荐乂为紫微侍郎,外托荐贤,其实引在己下,去其纠驳之权也”。可见门下侍郎行使纠驳权,由于职高望重,对中书省(紫微省)诏令的颁布有一定的牵 *** 用,以致中书省长官亦不得不有所顾忌。门下省和中书省一样也设置谏官,包括左散骑常侍、左谏议大夫、左补阙和左拾遗各二至六人,以负责对朝廷各项决策的得失进行评论和建议。此外,与中书省相对应,门下省还设起居郎二人,负责朝廷政事的记录和皇帝言行与诏令的记录整理。

为了便于决策活动的进行,中书、门下两省还分别设置一些下属机构与官职。其中较重要的有:中书省下属的集贤殿书院和门下省下属的弘文馆,这两个机构收藏有大量图书,具有皇家图书馆的性质,可供皇帝、宰相和其他官员参考。史馆,初属门下省,后属中书省,负责国史的修撰。符宝郎,属门下省,负责各种印鉴符节的掌管。

尚书省是唐代的全国更高行政机构。在唐代初年,尚书省长官左右仆射为正宰相,因此尚书省既是朝政决策机构也是更高行政机构。但到唐中宗时,由于皇朝内部的权力再分配,尚书仆射被排斥于宰相之外,因此尚书省成为单纯的朝廷行政机构。唐代尚书省的总办公机构称为都省,“掌举诸司之纲纪,与其百僚之程式”。负责尚书省各类文书的审核、签发与存档,指导六部诸司工作。都省事务由尚书左右丞和左右司郎中、员外郎主管。而尚书省的长官左右仆射,在唐代中期以后,多成为授予大臣的荣誉职衔,并不具体负责尚书省日常事务。

尚书都省之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每部之下又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吏部主要负责官吏的铨选、考课、封爵和勋赏;户部主要负责户籍、土地、赋役、仓储和市易;礼部主要负责科举考试和礼仪、祭祀;兵部主要负责军队的管理和训练;刑部主要负责刑狱和财政审计:工部主要负责国家土木工程和屯田、水利。六部的长官为各部尚书,副长官为各部侍郎,而诸司的长官为各司郎中,副手为各司员外郎。尚书省六部二十四司的任务,是上承皇帝和宰相等更高决策集团所颁布的诏令,把它们拟定为具体实施的政令,再颁发给朝廷的九寺五监及地方各府、州、县具体执行。另外,六部诸司还负责检查和处理朝廷各部门和地方府州向尚书省申报的一般行政事务。因此,朝廷的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九寺,以及国子、少府、军器、将作、都水五监,实际上是接受尚书省指令的下级事务机构。正如唐代史学家苏冕所说:“九寺、三监……是王者之有司,各勤所守,以奉职事,尚书准旧章立程度以颁之。”九寺的长官称为卿,总称为九卿,其副手为少卿和丞。国子监的长官称为祭酒:都水监的长官称为使者;少府、将作、军器监的长官都称为监。九寺五监的职权范围,上承尚书省六部诸司,且与六部有大体固定的对应关系。按照唐代的“故事,诸司、诸使及天下州府有事,准令式合申省者,先申省司取裁”,“然后施行”。这里的诸司即指九寺、诸监、诸卫,省司即指尚书省六部二十四司。由此可见唐代前期尚书省在国家行政 *** 中的枢要地位。

为了使官吏 *** 有效而正常的运转,除了建立各种与决策和行政机构有关的制度外,还必须对各级官吏进行有效的监督与制约。为此,唐代承袭前代制度,建立御史台,以监督各级行政机构对国家政令的实施,以及对违犯朝廷法纪和律令的官吏进行纠举和 *** ,即“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唐代御史台的长官为御史大夫,副长官为御史中丞。唐代中期以后,御史大夫职位崇高,不常设置,御史中丞成为实际上的御史台长官。

御史台的下属机构是台院、殿院和察院,分别由侍御史、殿中侍御史和监察御史任职,统称为三院御史。唐代规定,侍御史设置四人,主要职责为纠察 *** 百官和参与审讯重大案件,其中年资最深者一人,还负有处理御史台内部日常事务的职责。殿中侍御史设六人,主要掌管百官朝见皇帝的序列班次,以及负责京城左、右巡,纠察其管辖区域内的不法之事。监察御史设十人,主要负责“分察百僚,巡按州县,纠视刑狱,肃整朝仪”,职责更为繁多。但就监察御史的主要职责来说,以分察和分巡最为重要。所谓分察,是指监察尚书省六部,并可列席尚书省会议。分巡,是出使巡察地方州县,把各地的“长吏政俗、闾阎疾病、水旱灾伤,并一一条录奏闻”。从御史台的职权来看,虽然十分繁杂,但其主要职责仍然是对整个官吏 *** 进行监察和对不法官吏进行 *** 。

在唐代的朝廷官制 *** 中,中书、门下两省与尚书省六部、九寺五监、御史台一起,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朝政决策一执行一监察 *** ,是唐皇朝的核心机构。在这些核心机构之外,还有一系列辅助机构,多属皇家宫廷机构性质,直接为皇室宫廷服务。它们主要包括秘书、殿中、内侍三省和东宫官吏。其中前三个机构虽然也称为“省”,但其地位实际与寺监相等,其长官亦均称为“监’,副长官称为“少监”。

秘书省是掌管皇家图籍档案的机构,除设置监、少监和丞的官职负责省事外,还设立秘书郎掌管皇家的经史子集四部图书的抄写贮藏,校书郎负责校雠典籍。此外,负责天文历法的太史局(又称司天台),一度也属于秘书省管辖。殿中省下辖尚食、尚药、尚衣、尚舍、尚乘、尚辇六局,负责皇帝的衣食住行与医药。内侍省则是宫廷宦官和宫女的管理机构。东宫官是皇太子的下属宫廷机构,其设置模仿朝廷的结构:其太子方师、太傅、太保(总称三太)和太子少师、少傅、少保(总称三少)是太子的导师,另设太子宾客作为太子侍从官,这些职官都没有具体职掌。设詹事府总管东宫官吏和政事,相当于中书门下和尚书省六部。设左春坊负责侍从规谏,相当于门下省之职,右春坊负责文书启奏,相当于中书省之职。此外,在左春坊之下设崇文馆,掌图书经籍;司经局掌校刊经史;典膳局、药藏局、内直局、典设局和官门局,负责太子的衣食住行。以上这些机构,与弘文馆、秘书省、殿中省大体对应。另外还设立东宫三寺,即家令寺、率更寺和仆寺,负责东宫具体事务的执行,也与九寺五监相对应。虽然东宫官职庞大繁多,但实际上多为闲职。

在文官 *** 之外,唐代还设有武官 *** 。由于唐代前期实行府兵制度,所以在朝廷设立十六卫。十六卫的名称,唐代前期变化甚多,到唐玄宗开元时方大体上固定为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右左威卫、右左领军卫、左右金吾卫、左右监门卫和左右千牛卫。其中前十二卫均管辖府兵,只有后四卫不辖府兵,负责京城和宫殿诸门警卫以及皇帝的贴身宿卫。每卫设大将军一人和将军二人统率,下有长史、录事参军总管各卫日常事务,仓、兵、骑、胄四曹分别负责俸禄、给养、考绩、宿卫、马匹、兵械等具体事务。十六卫直接统属于皇帝,但他们没有调兵的权力。需要命将出征时,一般由皇帝和宰相议定后,颁发诏令到兵部,由兵部再发下符契,与诏令一起同时颁下各折冲府或州郡发兵。除十六卫外,东宫官中还仿照十六卫建制设有十率府,各设率一人,副率一至二人统管,下辖一定数量的府兵,作为太子的禁卫部队。以上十六卫总称为南衙诸卫,因其官署均在长安、洛阳两京宫城之南的皇城内。

唐高宗时,由宫城北门玄武门禁军发展而来的北衙禁军开始兴起,逐渐取代南衙请卫的职能。南衙诸卫则由于府兵制的废弃,逐渐成为闲司,其长官大将军、将军也变为武官升迁的官阶,不再拥有实际职权。

更先设置的北衙禁军是左右羽林军,玄宗时设左右龙武军,肃宗时又设左右神武军,以上称为北衙六军,各设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三人统率。唐代宗时再以神策军列入北衙禁军行列,德宗以宦官任神策军左右护军中尉统率,因此神策军势力迅速发展,凌驾于北衙六军之上。唐代后期,北衙六军的大将军、将军等职也逐渐成为武官迁转的官阶,实际并无兵权。

唐代的地方行政 *** ,在唐代前期,采用州、县二级制。到唐代中期演变为道、州、县 *** 制,同时出现了新的二级行政区——府。

州的长官为刺史,其下属僚佐主要有上佐、判司和录事参军。上佐指长史、司马,没有具体职事,辅佐刺史处理州事,但又往往成为安排闲冗官员的职位。因此唐代后期的中、下州一般都不置上佐之职。判司指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六参军,与朝廷尚书省六部相对应,具体分管州的官吏考课、礼仪、赋税、仓库、户口、驿传、刑狱和工程水利筹各个方面的事务。录事参军则负责监察举劾本州六曹官吏,相当于朝廷御史台与尚 书左右丞的职责。此外,唐代的州级官员还有经学博士、医学博士、市令等,分别负责学校、医药与市场交易。

唐代县的长官为县令,下设县丞、主薄和县尉,作为主要僚佐。县丞是县令的副手,相当于州上佐;主薄负责勾检稽失,监察官吏,相当于州录事参军;县尉负责管辖诸曹吏员、追捕盗贼,相当于州判司。唐代最盛的唐玄宗开元二十八年(740),全国有府州三百二十八个,县一千五百七十三个,可见唐代地方官吏 *** 的庞大。

随着时间的发展,唐代的地方行政机构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主要是府与道的出现。唐代把京都和曾作为陪都的州,为显示其地位的重要而称为府。府的设官与州相同,仅名称稍有变化,如其长官改称尹,副长官改称少尹等。此外,在边疆地区还设置都护府,以管辖广大边境区域,都护府的设官也与州相同,仅其长官称为都护与副都护。

道在唐代前期,是一种监察区。贞观元年(627),唐太宗“因山河形便,分天下为十道”。各道由皇帝不定期派巡察使或采访使巡视,监察地方官吏和了解各地情况。开元二十一年(733),唐玄宗“又因十道分为十五道,置十五采访使,检查如汉刺史之职”。唐代后期,道的长官观察使一般都兼任节度使,拥有军权,权力更大,形成大小不等的方镇。各个方镇管辖的行政区域也称为道,这样的道到唐宪宗元和时有四十七个。正如宋人洪迈指出:“唐世于诸道置按察使,后改为采访处置使,治于所部之大郡。既又改为观察使,其有戎旅之地,即置节度使。分天下为四十余道,大者十余州,小者二、三州,但令访察善恶,举其大纲。然兵甲、财赋、民俗之事,无所不领,谓之郡府,权势不胜其重。”道的长官的下属,有副使、行军司马、判官、使、掌 *** 、推官、巡官、衙推等一大批幕职官员。

唐代沿袭隋制,把官员分为九品,每品内又分为正、从,共为十八个等级。文官自正四品以下,武官自正三品以下,还分为上下阶,因此,唐代文官的散官实际上有三十个等级,武官散官等级是三十二等。这些等级总称为流内官,为正式文武官员。此外还有流外九品,实际上已属于吏员,不属于正式官员的范围。官员的散官称号与品级大致对应,表示官员地位与资历高低,作为升迁的序列。

唐代的品级与散官还与官员服饰等级制度相联系。唐代规定,三品以上官服紫,四品、五品服绯(朱红),六品、七品服绿,八品、九品服青。同时,唐代高级官员都有一个表示其身份的鱼符,以袋盛之,称为“鱼袋”。三品以上官的鱼袋以金饰之,称为金鱼袋。五品以上官的鱼袋以银饰之,称为银鱼袋。

唐承隋制,文武官员均可授勋官,共有十二级。按照规定,勋官可以与相应品级的公卿大臣处于同等班位。但实际上由于授勋过多,动以万计,因此无职事的勋官实际地位往往在胥吏之下,仅仅成为一种授予的官员荣誉称号。

唐制太子妻称妃太子之妾可设:良娣二人,正三品;良媛六人,正五品;承徽十人,正六品;昭训十六人,正七品;奉仪二十四人,正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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