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改名字有什么影响吗?-我想把 *** 上的名字改一个字能改吗
成人改名字有什么影响吗?,我想把 *** 上的名字改一个字能改吗?
可以改,对自己名字不满意的可以看看
需要办理的手续基本就是
拿着户口本, *** ,印一个十指的指模,去本人户口所在地的 *** 大队开无刑事处罚的证明。
准备两张本人一寸照片,到当地 *** 领两张《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按规定填写清楚。
然后把上面填好的表格拿到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签字盖章,然后村委会开证明,如果是学生或者在职人员,需要学校或者公司开证明。
最后本人写一份改名申请书,带上证明和户口本还有 *** 去户口所在地 *** 办理,需要 *** 和 *** 局全部签署同意意见以后就算办理完了,然后就可以办理新的 *** 了。
一辈子只能改一次名字!
改名字是需要理由的,理由一定要充分,一定要充分!要不然不给改!尤其是成年人!
被抓后曾春亮将面临什么刑罚呢?
曾春亮绝对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手段残忍,性质恶劣曾春亮杀害两位老人,重伤一名儿童,都是非常残忍的。
他先杀的那个老太太,是用刀,在死者已无生命体征的时候,还继续用刀捅了好几刀。
杀老太太丈夫的时候,是用铁锤狠砸其头部,连续击打很多次。
对那个年仅7岁的孩子也是用铁锤击打头部,孩子 *** 做了开颅手术,现在还躺在医院里。
潜逃期间,提前藏身在驻村干部的办公室,当驻村干部进门的瞬间,将其杀害。
社会影响巨大自曾春亮潜逃开始,当地警方为了抓铺他,出动了数千警力,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
经 *** 传播,曾春亮的名字迅速人人皆知,甚至很多人远隔千里都惴惴不安,搞得人心惶惶。
特别是当地的民众,更是人人自危,别说晚上,就是白天出门都格外小心。
甚至很多人睡觉时候,身边都准备着防身工具,生怕曾春亮突然出现。
而这一切,都拜曾春亮所赐,他给当地群众带来的恐慌感,甚至超过案件本身。
社会危害性巨大,必须立即执行曾春亮是一个累犯,前后在监狱中度过了15年的时间,以前只是盗窃,这次变本加厉,升级为入室 *** ,之后 *** 。
虽然曾春亮哥哥说他有病(精神问题),但那只是他的一面之词,有没有病他说了不算,需要专业机构通过专业手段来鉴定。
个人觉得曾春亮精神根本没问题,他懂报复,他懂逃跑,他什么都懂,哪里像精神有问题?
如果说 *** 次是精神问题,那么第二次还是?
被抓之时,曾春亮表情平淡,甚至面带笑容,由此可见,他的心理早已扭曲,无视他人生命,藐视法律权威,必须重判。
他已经冥顽不化,更不适合重新回归社会,给过他机会,但是他用这样的机会制造更大的伤害。
已取得的学历证书和各种执业证书该怎么办?
如果要证明各种获得的证书就是自己:可以去当地 *** 出个证明:证明自己 曾用名就可!!!当然这只是我个人觉得…😊😊
婚前男方父母出资首付买房登记到对方名下婚后加男方名?
您好!
从财物角度,风险还是很大的。题主提及的希望,实现起来比较困难。
顺着题主的一系列问题,分成两个阶段,帮助题主捋一下:
男方出资首付,登记为女方名字,至结婚前。男女双方结婚,随后因矛盾离婚。婚前男方出资首付,登记在女方名下。这种情况下,可以理解为是“附条件赠与”——男方以结婚为条件、对女方的赠与。
如果结婚了,条件达成,赠与成立。但是这里又会涉及到一个问题:这种赠与,属于对女方的单方全部赠与、还是男方对女方的分享性赠与?
个人给出的结论是:属于“分享性”赠与——即房子属于男女双方共同财产——无论婚后是否增加男方名字,房子均一人一半。
所以,会有两种不同情况下的结论:
如果婚未结成、双方分手了。这种情况下,赠与无效,房子全部返还男方。如果结婚了。赠与成立,双方各半。在购房之后、直到双方结婚(或者分手)之前,期间产生的房贷(含增值),必定是通过女方账户打给贷款银行。此部分钱,如果是女方个人出,视为女方个人财产,贷款及增值部分归女方所有。如果是男方出,结论 *** 产判定;如果是男女双方共同出,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已偿还部分及其增值,双方分割。
双方结婚,后来因为矛盾离婚。前面提到过,男方婚前出资首付、登记为女方名字,双方结婚,赠与成立,所以房子属于二人共同共有,各自一半。但是要提醒一点的是,如果房贷没有还清,加名很难(但并不影响房产归属)。
随后因为矛盾离婚。
此时,原则上:
房子各自一半。但是,如果男方有充分的出资证据,在双方就房产分割有争议的情况下,多数倾向于男方多分。双方共同还贷及其增值部分,均分。综合以上,可以简单小结一下。如果男方出资首付,登记为女方名字:
在未结婚分手的情况下,可以拿回房产。在结婚之后如果离婚,房子本身要分给对方,原则上均分。至于贷款(含增值),原则上各半。如何适当避免风险?客观的讲,完全避免不大可能,有些方式对于题主来讲也不一定适用。简单罗列一下,供题主参考:
双方签订一个协议。这个协议说明未来房产的归属。如果是双方自愿签订,以协议为准——但是按照题主描述的情况,这种方式能否被对方接受,自行斟酌。可以以借款的名义。注意,这个借款,指的是男方向自己父母借款,给自己的父母打个借条,说明首付款是自己向父母借的。这种情况,能适当控制风险的是这笔首付款。但是解决不了房产分割的问题。以男方父母出资首付的方式。这种方式视同为男方父母对子女夫妻的赠与。但是,一旦子女离婚,能否撤销赠与,现实中存在判定模糊——只能说,有判定为男方父母撤销赠与、把房子要回来的判例。99%以上的家庭都会面临继承问题!请关注“一纸家书”头条号,持续为您讲述身边的遗嘱、继承故事,为您 *** 讲解遗嘱、继承专业知识。
成人 *** 名字能改几次?
*** (以户口本更改为前提)改名字的,以一次为限,该项(更改次数)与当事人的年龄无关的:
1、因为根据户籍政策的规定,当事人曾经的”常用名“(更改名字前已经申报户口的名字),必须在本人的户口本”曾用名“一栏体现,而更改后的名字作为”常用名“(因此是以一次为限)
2、需要交验的证件:当事人带上本人的有效 *** 、户口本、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或者用人单位等出具的加盖印章的证明;
3、具体手续:当事人带上上述证件及证名,亲自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 *** 户籍科,书面申请该项后,经过户籍 *** 审查、所长批准后,报送上级 *** 机关批准,予以更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国家卫生 *** 、 *** 部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3〕52号):
三、建立健全有效工作机制 :
(二)严格信息变更。《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对申请人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由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