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宫寅巳相害-结婚5年老公家外有家与小三夜夜缠绵不愿离婚怎么办
夫妻宫寅巳相害,结婚5年老公家外有家与小三夜夜缠绵不愿离婚怎么办?
直接到法院起诉,收集男方在外与他人同居的证据,一并起诉其离婚。分居超过两年,并且涉嫌重婚,不管是哪一个,单方起诉离婚,法院一般准许离婚。我国婚姻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我国诉讼婚姻中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一般来说,在实际审判中,如果出现以下情况,法院经调解无效后,就会准予单方的离婚请求。(二)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 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已经 *** 了婚姻中应互负贞 *** 的原则,伤害了夫妻感情。为此,在此种情形下,无论是过错方还是非过错方提出单方离婚诉讼,法院都应予以受理,在经调解无效,夫妻双方确已感情破裂的前提下准予离婚。(三)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这里所说的分居是指夫妻人为中断相互之间的共同经济生活、性生活和互相扶助、精神抚慰。 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是夫妻双方间感情破裂的前兆。夫妻双方分居时间过长,双方之间无法履行相互义务,使得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间的感情已经淡漠,在这种情况下,分居夫妻中的一方都可向法院单方起诉离婚。
结果女方反过来说男方 *** 她?
38岁的已婚女子先后勾引了30多名男性到家中,男女双方自愿发生不正当关系,但事后女子却反告他们强 奸。而此案最后的审判结果更是让人咋舌。
一提到强 奸一词,很多人肯定会觉得受害者是女性,这样的案件100%是男性强迫女性发生的,但谁又能想到这类案件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也可以被判罪。
在2005年时,江苏某地就发生了这么一件让人挺震惊的犯罪案件,参与涉案人员高达30余人,而作为本案的唯一受害者,她的身份有些特殊,是一名“花痴女”。
这起案件在当时也引起了很大的 *** ,因为这30多名男性在被抓后都不承认自己涉嫌强 奸,甚至有绝大部分男性始终认为自己跟这名已婚女子是“情侣关系”,情侣之间 *** 属于你情我愿的自愿行为,怎么可以当做强 奸?就在大家以为这是一场“闹剧”时,司法机关揭开了这名女子的真实身份,这也让此案最终审判结果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在我国法律上,强 奸罪的量刑是非常严重的,它属于刑事重案,只要是女性报案表示自己遭到了侵犯,刑事侦查机关会立刻立案调查,并以最快的时间把涉案人员带走讯问。一旦被判基本上都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者可能还会面临无期徒刑和死刑。
或许很多男性朋友会觉得不公平:如果我和女朋友在恋爱期间自愿发生X关系,但事后女朋友跟我发生了矛盾,突然报警告我强 奸她,难道就要判我强 奸罪吗?法律讲究公平公正,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自辩?
毕竟生活中像这样的情侣很多,甚至还经常发生在熟人之间,明明是自愿 *** ,女方却事后咬定男方强迫,这样是否构成强 奸罪呢?
今天借着这个问答题目,我们一起来探讨下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果你正处于情侣热恋期间,那么一定要好好看下面的文章。
案情回顾:花痴女子设局主动勾引30余位男性到家中发生不正当关系,事后却“反咬一口”。2005年,一位年龄38岁的女子(张某)跑到 *** 局报案,表示自己遭到了强 奸,在询问过程中,张某表示侵犯她的不仅一人,一共有30多位男性。
张某的话立刻引起了办案 *** 的高度重视,随即展开了调查,陆续把与张某发生过不正当关系的涉案人员全部带回警局进行询问。
但是在询问的过程中, *** 们却发现了一个问题:在这30多名男子中,绝大部分人都表示跟张某是情侣关系或者熟人关系,并表示两人 *** 属于你情我愿,并非强迫。对于张某表述的遭到了强 奸,很多男子觉得非常可笑,因为在这个过程中,都是张某主动地“勾引”。
*** 们随即又对张某重新进行询问,并严肃的提醒张某:“这个过程到底是不是你情我愿,报假案是要坐牢的!”
最后张某终于承认,是自己主动勾引这些男子上门的,也是自己主动向他们提出要 *** 的,自己愿意承担主要责任。
看着这名女子前言不搭后语的表述,后 *** 对张某申请了司法精神病学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张某属于“花疯子”,患有“花痴”型精神病。
花痴是中医的一种病名,放在现代医医学上就是“X欲亢进”,发病时的主要表现行为就是话多,喜欢接触异性,X欲旺盛,F事时间延长,远远超过了正常人所能接受的水平。
患有这种精神疾病的患者对X行为虽然辨认能力较好,但控制力基本丧失。
这30多位男性中有的人情节十分恶劣,在已经清楚这个女子精神不正常的情况下,仍然与其多次发生了不正当关系;有的则是在过程中,突然发现这个女子精神异常,但是却没有停止过程,仍然与之发生了关系;还有一部分人并不清楚这个女子有精神病,但是在女子的强烈诱惑勾引下,意志力薄弱与之发生了关系等。
那么,该如何看待这30多名男子的行为呢?是否构成强 奸呢?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下:在法律上对强 奸罪的定义是什么?根据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 *** 罪是指违背妇女意愿,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女性 *** 的行为。
根据我国的《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用其他 *** ,强制 *** 他人或者侮辱 *** 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所以,强 奸罪在我国刑法上与故意 *** 和故意伤害罪相同,都属于暴力犯罪,情节恶劣,给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所以,一旦有人向 *** 局报案表示自己被人强 奸, *** 们都会在 *** 时间将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
由此也体现了我国法律对于女性的尊重和保护。
那么,这30多名男性对这名女性所作所为是否构成了强 奸呢?我们来详细分析看看。1、因为此次案件较以往的强 奸案比情节特殊,再加上涉案人数较多,所以不能直接都已强 奸罪来定罪,只能根据他们不同的情况来区别对待。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 *** 罪论处。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未发病期间发生性行为,妇女本人同意的,不构成 *** 罪。
3、在这30多名男性中,对于那些意志力特别薄弱,在女子强烈的诱惑和勾引下,两人半推半就后自愿 *** 的,一般不以 *** 罪论处。
4、在这个关系过程中,男方不清楚自愿跟自己 *** 的妇女是花痴型精神病的,也不以 *** 罪论处。
5、在这个关系过程中,明明知道该女子是精神病患者,且该女子的主动勾引是因为“精神病发作”,但仍然与其多次发生了关系,情节恶劣的,应以强 奸罪论处。
6、在这个过程中,南方突然感觉女子精神异常,可仍然继续 *** 的可按强 奸罪治罪,但可从宽处罚。
因此,在这起情节比较特殊,受害者是花痴型精神病人,这类型的病人在发病时常人很难分辨,往往会被人误解为这人过于热情,行为开放。所以当男方表示两人是自愿发生了关系,就不能一概认定为强 奸罪,而要进行客观的调查。
男女朋友间自愿发生性关系后,事后女方与男方发生了矛盾,女方报警反告男方 *** ,此时男方该如何自辩?年轻情侣间因为一些小事发生争吵很正常,但有些情侣在争吵后可能会以“分手”作为解决矛盾的办法,很多情侣在分手后会“互相伤害”,在 *** 上控诉对方的不对。
甚至有些女性在分手后,心里咽不下去这口气或看到男朋友交往了新女朋友后,心里怨恨,于是出于报复心理,去警局报案表示自己遭到了男朋友的强 奸。
上文中也提到了,强 奸罪在我国刑法上是重罪,性质其实跟故意伤害罪、故意 *** 罪等同,一经被判罪,都是3年起步的刑罚。
所以只要女性去 *** 报案,表示自己遭到了侵犯,无论是否真实, *** 们都会 *** 时刻先把涉案人员带 *** 出所询问。
此时可能有男性朋友表示 *** :“如果两人自愿 *** ,但是事后自己不小心惹女朋友生气了,女朋友告自己强 奸 怎么办?作为男方如何自救?”
生活中这样的情况是常有的,前段时间湖南长沙坡子街 *** 就接到了这样一起案件。
案情回顾:长沙女子报警称被强 奸两次,警方立马出动,嫌疑人却说:她是自愿的。2019年夏天,一位红衣女子急匆匆的跑到坡子街 *** 报警,该女子表示,自己原本在某网吧上网,在上网期间被一位男子搭讪,随后被男子带到某宾馆内实施了强 奸。
办案 *** 们听完后立刻出动前往该网吧进行抓捕犯罪嫌疑人,嫌疑人正在上网,当 *** 找上他时,嫌疑人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张口就问:“这是什么情况啊!为什么抓我?”
随后嫌疑人被带回了警局,在审讯时,该男子表示这名女子是自愿的,是她自己主动的。
在审讯室里,该男子表现得特别镇定,没有丝毫慌张。该男子表示当天他在网吧上网时,这名女子从旁边经过,男子觉得这个女子长的特别漂亮,于是主动上前搭讪,双方互加了微信,女子也没有拒绝男子的示好。
该男子看两人聊得火热,于是在微信上提出去宾馆的想法。
该子女对此想法没有提出拒绝意见,于是两人就手牵手去了宾馆,到宾馆后,这名女子自己把包放下,然后主动脱了衣服。接着说两人在发生一次关系后第二次还是这名女子主动要求的。
审讯 *** 听完男子的表述后,随即前往宾馆进行取证,在得到宾馆老板 *** 描述和宾馆视频后, *** 们心里似乎也有了一个大致的判断。
从事后 *** 勘测后得到的证据显示,这次案件不是强 奸,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1、从 *** 在宾馆里调出的监控视频可看到,该女子和男子前往宾馆 *** 时,两人十分亲密,且整个过程女子没有发出任何呼救声。
2、两人身上的衣服十分完整,没有任何撕扯或者损坏的痕迹,女子身上也没有任何伤痕。(经过医院验伤)
3、在发生过一次关系后,男子去卫生间洗了半个小时的澡,如果是真的 *** ,那么该女子完全可以报警或者逃跑,但她都没有选择这样做。
之后, *** 重新约谈了这名报警女子,面对一条条证据,女子终于承认自己并没有遭到强 奸,两人 *** 都是自愿的,她之所以报警是因为第二天给这名男子发微信,迟迟没有得到回复,该女子觉得自己的感情被玩弄了,有些不甘心,所以才报警。
事后, *** 对该女子和男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由此可见,遇到类似这种情况时,男方也不用担心,是否被判断为强 奸,不是单靠女方一面之词就能断定的。
警方们在调查强 奸案件时,首先要判断的是男方是否对女方采用了暴力胁迫手段,除此之外,还会采集男方JY、体液、毛发、皮屑等证据,并对女方进行验伤,查看女方身上是否有反抗性伤痕。
因为强 奸多发生于私密空间里,因为没有目击证人,男方如果想要立正自己的清白,就需要多方面的向 *** 们自证。1、比如双方如果是男女朋友,那就需要拿出平时的聊天记录或照片,证明和女方是正常男女朋友关系, *** 能提供案发当天的相关证据,比如当天两人说过什么话,有过什么动作,都要一并告诉 *** 。
2、 *** 找身边的亲朋好友来一起证明你们两人属于正常的男女朋友关系。
3、一般如果女方被强 奸, *** 会带她去医院进行验伤。如果女方身上没有被暴力伤害的伤痕,那么她很可能会说男方通过语言威胁了自己。而男方能提供当时的录音当然 *** ,如果没有的话,可以如实陈述双方的对话,警方会根据各方面的证据来判断真假。女方如果坚持说假话,最终会露馅的。
结语。法律不会放过任何坏人,也不会冤枉好人, *** 办案也是讲究证据的。
最后也建议广大男性女性生活中自尊自爱,洁身自好,只有自己爱惜自己,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
但是他一而再再而三的在网上加女的和女人聊 *** ?
我和男朋友快要结婚了,但他仍然一二再再而三的加女和女聊 *** ,我该怎么办?
谢谢花开半夏友友邀请!
答,如果你改变不了自己的男朋友,那你只好就改变自己了!
为什么我会这样说呢?
大家都知道爱情婚姻大事,必须要心心相印,不能唱两台戏,更不能唱对台戏。如果说你的男朋友,连这一点都不知道,那你们以后的夫妻生活还怎么能心有灵犀呢?我说其实他不懂你的心!
你说你与男朋友马上就要结婚了,但是他不听你的劝告,仍然一二再再而三我行我素的继续加女,和女人聊 *** 的内容。从这一点来说,你的男朋友就不是一个称职的男朋友,并且还是一个沾花惹草,移情别恋,这山望着那山高的男朋友。在他的思维意识里,仿佛就有一种“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的感觉,殊不知其结果就会导致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这位美女朋友你好!你说你遇到这样的男朋友该怎么办?
我建议你立即给你的男朋友下最后通牒,不要再让他自己任其发展了。如果他仍然不知悔改,继续和那些无聊的女人,聊一些乱七八糟无聊的 *** 话题。那你就不要再唤醒一个装睡的男人了,既然你改变不了你的男朋友,那你就只好改变你自己了。爱情是美好的,希望你的男朋友不要往美好的爱情脸上抹黑。最后祝你幸福,开心快乐每一天!
好了友友就分析到这儿吧,大家对这个问题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大家都留言评论一下吧!如果你喜欢我就关注我。
我是中国情感乔存兴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带来了新的希望@悟空问答 @头条公开课 @头条号
领导的老婆在我的部门里?
你好,我是@不会逆流的时光,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问题是领导的老婆在你部门里,经常向你示好,不知道如何处理?
首先,示好的方式 *** 有很多,如:礼貌的微笑、功劳的谦让、礼品赠送、嘘寒问暖等等等等,一切表示友好的行为都是在示好;其次,示好的目的也因人而异各有不同,我们通常通过观察示好方的行为举止和所处环境,来猜测对方的目的,从而做出合适的处理行为。按照题主所描述和生活经验来判断,你们的关系像一个小游戏:“棒棒鸡”,棒打虎、虎吃鸡、鸡吃虫、虫钻棒,循环管辖,相互扼制。
我们先要搞清楚示好的目的,才能有更佳的处理方式。
由于题主提供的已知信息太少,不好判断示好的目的,目前只有罗列一些常见的示好行为和相关目的以及处理的方式来供参考。
下级向上级示好这种行为要么是想要升职加薪,要么是隐瞒过错,无非是为了钱、权而做出的讨好行为,通常有送功劳、送人情、无原则偏袒,甚至请客、送礼和给予某些便利等等,有行贿嫌疑。
一般的工作礼节上的示好可以欣然接受,钱啊、礼物这些实质上的东西千万避而远之,严重时可及时提醒和制止批评。
这时候你要拿捏有度,不要被一时的示好蒙蔽,影响工作决策。不然因小失大,丢了工作不说还可能触犯法律。
我也向上级示好,但都是停留在礼貌行为上的示好,再则就是用工作成绩来示好。做到礼貌尊敬、实干兴邦,这就是我的示好。
男女关系的示好异性之间会向自己心仪的对方示好,以表达自己想要交往、交合的意图,这种示好通常是异于常人的暗示,如:媚眼、肢体碰撞、语言暧昧、不寻常的嘘寒问暖等等等等。我想,几乎所有对异性有过好感的人都能体会,当然,要是对同性有过好感也能体会,那种感觉只能意会,言传不了。
如果是这种目的示好,那你就要注意了,因为她是有夫之妇,而且老公还是你的领导,不怕一晚就怕万一,东窗事发的话不但工作不保,名声还不好。
本人虽然没有没有被有妇之夫示好过,但也见过太多作风不良的男男 *** ,但他们的下场都不太好,由于结果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就不意义举例了,毕竟也是别人的隐私。
逆向思维的示好领导的老婆主动向你示好,其目的也有可能是试探。
要么是领导想要提拔你,又或许是领导发现你行为不检点想要处分你,所以他牺牲小我,委派老婆来试探你。
这种目的的示好通常是 *** 裸地抒情,没有太多过程,能快则快,如果你上钩,那就失去了被提拔的机会,或是立马被开除。
周王朝时的今淑公主,历史上有名的交际花。魏王因为她和亲信决裂,楚王因为她而死,只要她愿意,多少男人匍匐在她的脚下,多少男人毁在她的琵琶裙下,不过最后下场不太好。
工作就是工作,哪来这么多儿女私情,何况还是领导的老婆。所以,这时候你需严正其身,只要你没缝,苍蝇也看不见你。
最后,你要记住,万事皆有因,突如其来的幸运背后都藏着利剑,不是割伤自己就是割伤别人,总之是害人害己,你只管干好工作,其他的不要去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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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由“@不会逆流的时光”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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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异性同事一起上夜班会不会尴尬?
有个朋友曾经问我:如果你和异性同事一起上夜班,但是夜班又没什么事,可以偷偷睡觉。要是你,该怎么办?其实我想偷偷的问你一下:你想怎么办?
丨一段亲身经历。
在最初进入职场的时候,遇到过同样的事情。有一段很长的时间,和异性一起上夜班,而且也可以偷偷睡觉。
我们当时采取的是轮流睡觉的方式,一个人值班加望风,一边工作一遍监视领导会不会查岗;另一个人偷偷的睡上一会,约定好时间互相替换。既不会被领导抓典型(其实领导心里都明白,不愿意管而已),也不会耽误工作。
丨 *** ,和异性同事一起上夜班, *** 任务就是工作。
不要想歪了,单位安排夜班,肯定是需要夜里工作的,可以偷偷睡觉,是你不敬业的表现。而且在偷偷睡觉的同时,还在思考这样的问题,不得不说你精力之旺盛,心思之“缜密”。
在保证工作任务能够完成的情况下,偷偷睡觉不被领导抓住,这是很多上过夜班的人都希望的事情。前提是不要耽误了工作,否则你会受到处罚,这是得不偿失的。
丨第二,对异性同事适当的照顾是应该的,但是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
在社会上也好、单位中也罢,男女有别,所擅长的东西也会不同。领导安排两个不同性别的员工一起上夜班,应该就是基于这方面的考虑,但是忽略了人心不古,让有些人有了想法。
在上班的时候,异性同事之间互相照顾无可厚非。但是必须要保持一个合适的距离,否则容易引起误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只是职场中的底线。
丨第三,如果你对异性有意思,也不要在这时候趁机行事,后果很严重。
如果你们两个都是单身青年,而且你对异性同事有意思,这时候也不是更佳时机。因为这里是单位,有些事情不适合在这里做。不是你做的不够缜密,而是单位里根本没有不透风的墙。当你发现事情渐渐被大家知道以后,面临的后果你可能会承受不了。
既然能够一起上夜班,那么机会还是有的,一个夜班下来会比较乏、比较累,总要下班的。在路上可以互相安慰、互相鼓励,这样让双方在接触过程中,逐渐的增加好感,慢慢的培养感情,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的,何必在意这短短的一个夜班呢。
丨不得不说,你想多了。你要做的应该就是自己多干点活,让同事多睡一会,其他的心思下班再说。好自为之,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