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名字算命-养女有权更改姓名吗
拆名字算命,养女有权更改姓名吗?
户口本上的曾用姓名和档案的姓名不一致,如何更改户口本上的曾用名? 到户口所在地 *** 的户籍 *** 办理带上户口簿,一寸照,旧的 *** 等必要的东西。(一般没有特殊理由是不给办的)一、变更姓名的有关规定: 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 *** 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的,要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还需要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开具的证明。 “正当理由”通常指: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不雅文字等;4、父母离婚需要更改姓氏的;5、变更收养关系的;6、其他需要变更姓名的情形。 二、变更姓名的现实情况: 公民变更姓名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在实际 *** 作中是很难改变的,改名字带来的弊端和麻烦太多了,所以 *** 审批很严格,而且现在户口信息微机联网,改名字需要县区级 *** 机关以上部门批准。 如果你没有很充分的理由是很难改的,即便是你改了,重新办了 *** ,别的证件也需要变更,很麻烦。 三、变更姓名的具体程序: 本人提申请,经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同意,有单位的单位出证明同意,在校学生还需要学校同意的书面材料,把材料准备齐到户籍地 *** 找管片 *** 填一份变更户籍的表格,经过审查后未发现你有劣迹前科,然后找 *** 所长批准,再到县级 *** 机关找户政科科长批准,再到主管局长批准,最后 *** 出所改名字。
有些农村有一种风俗?
大姑几年前把名下的一套价值1200000元的两室一厅给我弟弟,房子不要一分钱,但大姑有一个条件:当她死后,出殡那天弟弟必须给她扛幡和摔瓦盆,入土时必须由弟弟扶着棺椁下坑。
我奶这辈子只生了我爸一个男孩,剩下的3个孩子全是女孩。在农村家里有男孩的,那身份地位绝对比全是女孩的家庭强,特别是在红白事方面,有男孩和没男孩的意义就大不相同。
大姑几年前把名下一套价值1200000元的两室一厅给我弟弟,当时表姐和表姐夫因为这件事跟我们闹得不可开交,甚至差点上法院。
面对大姑这种做法我们也感觉特别奇怪,虽然我弟是她亲侄子,但是在正常逻辑下,亲侄子肯定是没有亲身闺女、亲女婿要来的亲近。
而大姑的这莫名其妙的举动也是让我们特别意外,面对表姐两口子的“冷言冷语”和不理解,大姑拿出了一份转赠房屋的协议,希望我弟弟能当着家中所有长辈亲戚的面签署。
面对表姐和表姐夫的不断质疑,大姑终于说出了实情。
原来,这房子并不是“免费”送给我弟的,我弟想要获得这套房子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如果有一天大姑去世了,弟弟必须肩负起给大姑扛幡和摔瓦盆的重任。
在农村殡葬风俗中,家中有亲人去世,出殡当天必须有一个直系亲属出来摔盆,扛幡,这代表着一种“孝道”,而且也是丧事中一个比较重要的环节。
而摔瓦盆和扛幡必须由家中长子来做,但是大姑只有表姐这一个独生女,膝下并无其他孩子,所以这个重任只能交给娘家亲侄子来完成。
表姐夫作为女婿,但到底是外姓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所以这个重要的环节女儿和女婿是没有资格来完成的。表姐两口子在听完大姑的话,虽然心有不甘但也没有办法,只能眼睁睁看着房子落入弟弟的手中。
殡葬中出殡摔盆的由来。“摔盆”在殡葬风俗中是一个比较重要的环节,这个盆儿正名叫“阴阳盆儿”,也就是俗称“丧盆儿”。
摔盆一说是有典故的:
古代时“商圣”范蠡发明了陶器,也靠着烧制陶器发家致富。有钱后的范蠡在每年的3月半和10月半时就会施粥来救济穷苦的百姓,他这个举动深受当地百姓的爱戴和尊敬。
为了帮助当地的一些穷人,范蠡也会免费教授他们制陶的手艺,于是越来越多的人都跑到范蠡座下拜师学艺。
虽然范蠡富甲一方,但是膝下无子。于是范蠡不禁心想:等我百年归老了,我这诺大的家业该由谁去继承呢?
于是范蠡把乡亲们都请了过来,取出头一天新做好的瓦盆,希望大家帮忙想办法。乡亲们纷纷献策,有的说把家业直接“上交国家”;还有的说用红布把瓦盆包起来供奉着,以表达对范蠡的思念。乡亲们的这些提议,范蠡都不赞成。
这时人群中一个年轻人站出来对范蠡说:“人死如灯灭,人在物在,人去物去。等你不在了,这个瓦盆也随着你一起去吧,到时候我来给你摔了吧。”
范蠡听完这个年轻人的话心中甚是满意,于是对在场的乡亲们说:“以后的我的所有家业就由这个年轻人继承,你们都替我做个证吧,而我死后的一切身后事也交给这个年轻人了。”
从此之后,在民间只要老人去世后,家人们会买来瓦盆,在老人出殡那天,由家中长子来“摔盆”,表达对老人的孝道和悼念之情。
出殡摔瓦盆该由谁来 *** 作?在民间,摔盆大多数是由长子来完成,因为在农村分割财产并不是通过《遗产法》或者法院裁判,而是看谁为死者摔盆,那么他的所有财产就归此人所有。
之前 *** 上就出现过类似的新闻:老人去世后膝下无子,家中一些亲戚们为了争夺老人留下的遗产,在出殡那天抢着要去摔丧盆,甚至因此大打出手。
所以在民间有一句话说:摔丧盆也就意味着分家产。古代如果村里谁家有人去世了,村里人都热心着帮着 *** 办身后事,其实也是为了事后能瓜分死者生前的财产。
在殡葬风俗中,如果死者没有长子,那么摔盆就需要其他人代为 *** 作,而这个代替人的选择也是有一定讲究的,并不是谁都可以胜任的。
1、一般来说,摔盆是由死者的长子摔,如果长子不在了,那就有长子的孩子来摔(也就是长孙)。
2、如果没有长子和长孙,这时候则有死者的次子、次孙 *** 作。
3、要是连次子次孙都没有,那么就需要按照长幼有序,嫡庶尊卑来排序。(这个说法一般用在古代比较多)
4、要是门下没有儿子,那么就由家族内,同姓血缘最亲的侄子来摔,但这个侄子必须是未婚。
5、如果族内侄子已经结婚,那就不适合摔盆了,这个时候只能继续在家族内寻找同姓又未婚的侄子来摔盆,但也需要按照长幼有序来。
6、要是既没有儿子,也没有比较亲的侄子,那么这种情况就比较凄凉了,就属于“无人送终”。人品好的,村子人可能合伙帮着殓尸下葬,要是人品差的,那么就只能弃尸荒野了。
如果没有儿子,这瓦盆是该侄子,还是女婿摔?如同上文所述,如果家中没有儿子,只能从族内找血缘关系近且同姓的堂侄来 *** 作,是万万不可由让女婿来摔的。
比如在我们湖北农村的殡葬风俗中,女儿和女婿哪怕非常的孝顺,但是也没有摔丧盆的权利,不论是否是直系亲属,也不管亲疏远近,在摔盆的代替人上,都轮不到女儿和女婿的。
摔盆子就意味着会继承死者的遗产(比如房子或者钱),而民间说法“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出嫁后,就不再属于“自家人”了,而外姓女婿本就只是姻亲关系,没有任何血缘关系,所以在老一辈人眼中,如果这时候女婿抢着要去摔盆,那可能“目的不单纯”。
所以,在以前农村,家中要是如果没有儿子的,那么为了防止家产外流,将有本家的侄子来继承,所以丧盆子将有逝者的侄子来摔。
毕竟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风俗习惯,在我们湖北农村老家至今还是流行着“家中无子,侄子来代替”的说法,但是在其他地方农村早就已经打破了这种比较传统的说法。
比如在山东某些农村,家中无子,女儿也是可以替老人扛幡和摔丧盆的。
现在独生子女的家庭比较多,无论是火葬还是土葬,在出殡时都会走一个“摔丧盆”的流程,现在很多人已经不太看重以前殡葬中的旧俗,殡葬流程也越来越现代化、简洁化,所以对于摔丧盆的人要求也不像以前农村那么严格。
出殡时摔瓦盆,需要注意哪些事项?都说“死者为大”,农村的丧葬有一套完整的流程,比如我们都知道的“停灵3天”、“儿女守孝”、“哭丧”等。
农村殡葬风俗其实讲究很多的,而摔丧盆也是有很多注意事项的。
1、摔盆子必须摔得干净利索响亮,声音越响越代表着儿女们的孝顺。
2、如果摔 *** 次没有摔碎,是不允许捡起来摔第二次的,如果没碎,那么大家就要一起上去把它踩碎。
3、丧盆选择也是有讲究的,并不是什么盆都行,必须是底部带小孔的盆(类似我们种花的花盆)。
4、虽然丧盆材质没有什么讲究,但为了防止出殡时摔不碎,一般都会选择比较容易摔的瓦盆、瓷盆、陶盆(这种有专门定做的)。
5、在摔盆时讲究“男左女右”,如果家中去世的人是男性,那么就要用左手来摔盆,如果去世的是女性,那么则要用右手摔。
6、丧盆大小,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一般就选择花盆大小即可,如果实在不知道也可以去售卖殡葬用品的商店咨询。
结语。在农村丧葬的习俗,有糟粕也有精华,随着农村社会的发展以及国家简易办丧事的规划,我们要取其精华,加以传承。杜绝一一些封建迷信的现象,让农村优秀的丧葬习俗得以发展与继承!
老公不愿意加上我的名字?
你觉得有房住有租金收好还是净身出户回娘家有利呢?别为了填个名把一段婚姻毁了不值。
你谈得拆迁可是没有具体说明房产性质,不是所有拆迁子女都有分额得到房产,更不是谁想加个名就可以随便的加上。如是农村拆迁首先看房基地在谁名下,如果在她公婆的名下凭什么加她的名?人家众多子女眼钉着这个利益人人都想分一份蛋糕凭什么她出来要填上名字?别说四套房,就是四十套也得公婆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利益来了摆功劳有意思吗?过去人家再穷再无能现在有房有钱了你争什么功。还堵气不过了,好啊走吧!跟谁耍三青子?你走了什么都带不走,人家再找现成的你跟谁过不去?见利争功索取不该得的情商不高。
告诉你朋友踏踏实实过日子不争不闹今后享不完的福,老人走了都是你们的何俱一时半会的。孩子大了拆迁款分了不就挂个名吗?你能卖了带钱跑路?或让 *** 家父母搬来度晚年?挂名也不属于你,不离婚跟沒挂名没两样。非要争个高低把好日子折腾散了叫能耐?真不如想着好日子、住着新房子把儿女养大过几天舒心的日子何必挂个名呢。即便挂了名离婚拿走几百万这钱好花吗?
很多人骂婆家不仁不义做事不公平,你了解什么了就骂街。自家的事有自家的打算属不属名都是人家自己的规划,外人打不着抱不平。提问者也犯不上为朋友找支持者,全世界都认为该属她名可大权在人家公婆手里谁去帮她夺个名?你在这骂人家公婆不公平你帮她说理去啊。
我们就是劝这儿媳好好的过日子,过去那么多年沒房不是也生儿育女过来了。见利忘苦把好不容易到手的幸福毁了值吗?人啊,得往前看往前奔好日子来了就折腾那就是穷命逼的。一家子妻离子散有钱你就安全了?有钱你就幸福了?
什么叫知足常乐?幸福的日子来了一切都翻天覆地的改变了这不该知足吗?为挂个名把这一切毁掉了你就不配拥有!
这世界上只有墓碑挂名是永久的其它都是虚无,当你死了挂着你名的城堡也会有人继续居住。珍惜当下吧不挂名的房子你住着也没人赶你走,想离婚挂着你名也不能想搬哪儿就搬哪去因为那叫不动产。就算折成一半钱能有多少,爱情没了孩子离开了你那钱还能有温度。幸福本来就不代表财富而争来的钱是有血腥味的花着舒服吗,更不要在利益面前摆功劳那都是你本该做的此时拿来做交换就失了人品。
人懂进退海阔天空,让出一地收获一城。寸土必争只是当下之利,能争能守那是大智慧你行吗?
她父母让我把户口迁过去?
*** ,这是一个伪命题。还未成为正式夫妻的男女之间,绝不可能向对方处迁入户口。第二,拆迁的住房安置只能享受一次。迁入户口后的住房安置原则应由被安置对象获得,若由其他家庭成员获得,需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双主做协商处理。所以,即使能迁入,户口的当事人也需慎重,这不是“力气使了还会有”的问题,应把可能存在的问题考虑周全,需在双方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才能实施,以免引发麻烦和纠纷。
这是曾从事过农村征地拆迁工作的笔者,结合现行政策和收集到的案例,给出的答案和建议。
一、关于户口迁入的问题目前的现状是农村户口迁出容易、迁进困难。非法定的父子、 *** 、夫妻关系等,一般是不可能随便迁入户口的,男女朋友关系更是不可能迁入户口。男女朋友必须要上升为法定的夫妻关系,才能按婚姻法等法律的规定向夫妻的另一方迁入户口。
二、关于拆迁住房安置的相关政策规定就提问的表述而言,临近拆迁了希望迁进户口以获得更多的住房安置,这一地方应该是实行的按被拆迁农户家庭成员的人头进行的住房安置。笔者所在地也是执行的这一政策,被拆迁农房的户口本上有几口人,就有几个住房安置对象(只是已享受过拆迁住房安置的除外),若是执行的安置房政策,就用安置对象的人数乘以每个安置对象应安置的面积得出该农户获得的安置房面积(举例来说,若张三家是5个安置对象,每个为30下平方的安置房,全家应获得的安置房面积主是150平方)。
所以,按人头进行的拆迁住房安置,多1人就会多获得相应的安置房面积或货币安置款。但是,为了公平公正,为了避免有人钻政策的“空子”,对于拆迁中的住房安置又有明确规定“每个安置对象只能享受一次住房安置”。
即使一个人最多只能享受一次住房安置,若迁进户口后享受了该项补助,以后就不能重复享受了。
因此,若仅是为了多获得拆迁中的住房安置,且户口新迁进人员又不能明确安置房产权的(即产权登记不列入产权人),其权利将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务必慎重。当然,当事人自愿乐于助人除外。(本文图片来自于 *** )
选房确认单可以改名字吗?
选房确认单不可以改名字,因为选房确认单上的名字跟之后的购房合同名字是一致的,后续办理事务要统一